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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办字〔2008〕72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心提示: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市场繁荣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办字〔2008〕72号
发布日期 2008-12-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市场繁荣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需求旺盛,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阶段。特别是今年发生了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及早研究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市“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二、制定方案,认真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根据《邢台市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附后),结合各自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要在对今年10月份全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排查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和食品进出口各个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利用“两节”期间食品旺销时机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清除,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节日市场得到全面净化,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单位)的监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围绕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消费量大的食品,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单位),集中力量,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和整治。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务必要突出重点,切实从农产品种殖养殖、畜禽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食品进出口等各个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饮食安全。
 
  四、明确分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农产品种养殖户,食品生产、流通企业,餐饮单位等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严格生产操作规程,严格质量管理,严格产品检验,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必须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是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确保所负责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交叉部位和薄弱环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网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主动衔接,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逐级分解并落实到基层和具体人员。对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正确引导,积极做好“两节”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两节”期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意识,不断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诚信意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反映发现问题和隐患,协助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六、严格纪律,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守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当地政府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省、市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各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在协助当地政府积极处置的同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七、建立组织,加强对“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监管边缘地带和薄弱环节,强化部门之间配合,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节日重点食品,要按品种明确牵头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搞好监管协调和工作衔接,严防监管缺失,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附件:邢台市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邢台市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
 
  工  作  方  案
 
  根据河北省《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维护和树立邢台食品的良好形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20日在全市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通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农产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食品添加剂、酱腌菜、炒货、方便食品、禽蛋、休闲食品、进口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节日热销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
 
  (二)重点区域:宁晋县的糕点和饼干、南和县的食用植物油、巨鹿县的糖果和蜜饯、隆尧县的方便食品、隆尧县和巨鹿县的冰糖、平乡县的酱腌菜、邢台县和任县的炒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以及农村地区;大型零售超市、商场、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年货市场等节日食品主要销售场所;
 
  (三)重点企业(单位):蔬菜种植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食品生产企业(作坊)、畜禽定点屠宰厂、外埠进市品牌肉代理商、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集体食堂(特别是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查出问题的单位和农村寄宿制学校)、中小餐馆、小吃店、春节期间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
 
  三、整治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政府组织检查、有关部门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四、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两节”期间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整治工作。
 
  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进出口等监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分管环节的整治工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对节日重点食品,按品种实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强化整治,确保质量安全。
 
  乳制品:质监部门牵头,农业、畜牧、工商、卫生部门配合。
 
  肉制品、小麦粉、方便食品:质监部门牵头,工商、卫生部门配合。
 
  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质监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
 
  糕点、炒货、酱腌菜:质监部门牵头,工商、卫生、商务部门配合。
 
  生鲜肉:商务部门牵头,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部门配合。
 
  酒类、调味品:商务部门牵头,质监、工商部门配合。
 
  餐饮:卫生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蔬菜:农业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畜禽水产品、饲料:畜牧部门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散装食用油:工商部门牵头,质监部门配合。
 
  儿童食品、休闲食品:工商部门牵头,质监、卫生部门配合。
 
  保健品:工商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
 
  糖果:工商部门牵头,质监部门配合。
 
  五、整治主要内容
 
  农产品种养环节: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禁用兽药,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绿、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等违规鱼药。
 
  畜禽屠宰环节:重点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私宰“专业村”、“专业户”、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必要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能。强化畜禽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落实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生猪进场验收、停食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台账登记管理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各项制度落实,完善管理措施,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出厂畜禽产品质量,加大肉品品质抽检力度,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冷库储藏私屠滥宰肉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行为。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材料验收、添加剂备案和小作坊区域限售制度。
 
  流通销售环节:继续全面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退市及索证索票等各项自律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散装食用油、乳制品、水产品等实施重点监测,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害畜禽肉、高温猪肉、注水肉、地沟油、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话?啊⒓俦晔丁⒓偕瘫暧≈破返任シㄐ形??BR>    餐饮消费环节:重点检查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卫生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用)具消毒情况、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状况。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监督。
 
  食品进出口环节: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出口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掌握实情;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清查整改,对进口食品严格检查;检查检验检疫机构内部工作规范执行情况和实验室建设进度情况;加强两节期间进出口食品和食用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把进出口质量关,确保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两节”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祖英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管景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马东邦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绍荣  市畜牧局副局长
 
  任书玲  市质监局副局长
 
  樊开源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清水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增申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鞠捷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邱进华  市商务局助理调研员
 
  “两节”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管景斌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统一组织本辖区内“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确保生产、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对边缘部位和薄弱环节,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对本次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下移监管重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职责分工严格监管。对职能交叉和监管中间地带要加强配合、联合执法。对于牵头负责的重点品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衔接,确保监管到位。市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实行督查责任制,加大检查督导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做好举报投诉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解答、受理、督办和查处群众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严防酿成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当地政府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同时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市食安办报告;监管部门要在协助当地积极处置的同时,按有关制度要求向上级部门汇报,使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将事故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质监部门要组织技术机构专家,广泛收集国内外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对重点企业潜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研究和测试,分析风险成因并提出对策;开展明查暗访,及时了解掌握不同产品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提前介入,及早整治,把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安排好节日应急值守。“两节”期间,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严格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防控措施,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六)认真做好整治工作总结。“两节”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于每周五10:00之前,向市食安办报告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文档),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动态随时上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认真总结,突出重点和亮点,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本地整治情况和本部门所负责环节监管情况报市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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