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1〕20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菜蓝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菜蓝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
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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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六政〔2011〕20号 |
发布日期 | 2011-04-01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暂无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菜蓝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80万亩,新增50万亩,年递增10万亩。蔬菜总产量360万吨左右。其中六安城郊蔬菜播种面积15万亩,新增标准化菜地8万亩,年递增1.6万亩。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占70%左右,有机、绿色蔬菜基地占30%左右。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98%以上。新扩建专业批发市场7个,建成规模化蔬菜加工企业10个。蔬菜加工量占总产量30%以上,科技对蔬菜生产贡献率提高到70%左右,切实推进蔬菜生产的区域化、规模化、优质化、产业化。
二、加强基地建设。把“菜篮子”工程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编制全市蔬菜产业“十二五”规划,重点抓好城郊“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争取蔬菜产业重点项目列入全省“861”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蔬菜产业提升行动,选择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城郊地块,加快发展城郊蔬菜生产。以金安区、裕安区沿淠湾区为主产区,新建4万亩湾区和郊区标准化蔬菜基地;以寿县安丰镇、瓦埠镇和舒城县千人桥镇等地为主产区,新建2万亩水生蔬菜基地;以舒城县、霍山县和金寨县部分山区乡镇为主产区,新建6万亩高山蔬菜基地。扩大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发展伏缺蔬菜、秋冬蔬菜、早春蔬菜和稻草覆盖免耕马铃薯生产。加强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到“十二五”末建立蔬菜良种繁育和集约化育苗基地6个以上。
三、加大资金投入。201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300万元,继续对六安城郊新建蔬菜基地实行以奖代补,并逐年增加。各县区都要将蔬菜产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蔬菜基地建设,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蔬菜生产基地逐年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蔬菜生产和流通等建设项目,整合支农资金,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扶贫开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项目,配套“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流通的信贷投入。支持保险公司开展蔬菜保险服务。加强菜地保护,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确需征占菜地的,按“先补后占”原则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菜地。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城市常住人口人均保障性菜地不少于20平方米。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和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按6000元/亩标准从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中切块,全部用于新建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
四、提升安全水平。建立市、县区、重点乡镇三级联动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加大对农药、化肥、种子等蔬菜生产投入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蔬菜产地环境评估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对生产、流通、加工、包装环节实施全程监控。推广应用棚室高效生态种植、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病虫害等适用技术,着力提高蔬菜单产效益水平。加强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突出抓好蔬菜生产全程标准化培训和专业村定向培训。建立覆盖蔬菜主要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诸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实行周报、月报制度。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到“十二五”末,“三品”认证数量达到50个左右,创建省级和市级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8个以上。
五、健全流通体系。重视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实施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参照工业项目招商政策,引进大型连锁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中小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农委、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力度,不断推进城市社区菜店建设,加快“农超对接”,到“十二五”末,力争在六安城区建成200个社区菜店。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以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终端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推进蔬菜等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强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对配送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厢式货车,核发特别通行证,提供24小时进城通行和停靠便利。
六、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 “菜篮子”区、镇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的考核评比,将新增种植面积、主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作为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实行农业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科技、物价、卫生、国土、环保、交通、工商、质监、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制定城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切合实际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市、县城区根茎类、茄果类等主要蔬菜品种具有5-7天动态库存量。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补助和救济办法,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
各县区和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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