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全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提供远程视频核查服务的通知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鉴于当前我市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封控、管控、防范区量大面广,为“抗疫情”“保民生”,我局将于近期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时提供远程视频核查服务,以实现不接触办证,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鉴于当前我市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封控、管控、防范区量大面广,为“抗疫情”“保民生”,我局将于近期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时提供远程视频核查服务,以实现不接触办证,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发布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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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 生效日期 | 2022-03-11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
备注 |
局属各有关单位:
鉴于当前我市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封控、管控、防范区量大面广,为“抗疫情”“保民生”,我局将于近期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时提供远程视频核查服务,以实现不接触办证,促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可开展远程核查区域
深圳市11个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二、可开展远程核查范围
(一)主体业态:大型餐馆、中型餐馆、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
(二)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食品经营管理。
(三)龙岗、罗湖、盐田、大鹏、深汕等原已开展远程核查试点的区保持试点范围不变。
三、实行远程核查的业务分工
(一)受理、审批、发证三个环节由各辖区局承担;
(二)新开展区的视频核查环节由许可审查中心负责承担;
(三)原试点区的分工保持不变。
四、开展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生效期间,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申请仅受理远程核查申请,选择现场核查的按防疫管控政策要求暂不予受理;
(二)我局将在广东政务网对申请人进行提示,各受理窗口应把好受理关,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引导控制区域内的申办群众选择远程核查方式办理业务;
(三)强化远程核查技术服务,由许可审查中心牵头对相关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根据试点经验完善宣传提示,在远程核查环节对申请人提供业务支持;
(四)各辖区局应与许可审查中心通力合作,指定专人建立衔接机制,确保远程核查与受理和审批环节不脱节不掉链。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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