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核心提示: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11]13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市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11]13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市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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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11-01-30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暂无 |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11]13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市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打击违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葡萄酒和白酒市场秩序,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葡萄酒和白酒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我市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二、整治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酒吧为重点场所,以散装酒以及市场占有率大、畅销品牌的国产、进口酒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整治内容
(一)强化葡萄酒和白酒采购监督检查。各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葡萄酒和白酒采购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索取、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葡萄酒和白酒合格证明等文件,或相关采购清单、进货票据等;是否如实记录葡萄酒和白酒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是否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散装酒盛放容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确保所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葡萄酒和白酒使用监督检查。各镇(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按规定贮存葡萄酒和白酒;是否在使用葡萄酒和白酒前进行必要的检查;是否在葡萄酒和白酒中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等情况。
(三)加大葡萄酒和白酒监督抽验力度。要将葡萄酒和白酒增加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葡萄酒和白酒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鼓励积极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葡萄酒和白酒的能力。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核查,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处理。对监督抽检发现的潜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四)加大部门协作沟通力度。建立健全葡萄酒和白酒安全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力度。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葡萄酒和白酒,要切实加大检查和清缴力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葡萄酒和白酒,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并依法进行查处。
(五)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葡萄酒和白酒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建立健全葡萄酒和白酒安全“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经营者;建立健全问题葡萄酒和白酒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六)依法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未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要求采购、贮存和使用白酒、葡萄酒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予以从重处罚,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至2月下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0日前):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1月20日至2月20日):对餐饮服务单位进
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以及假冒伪劣葡萄酒和白酒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及提高阶段(2月21日至2月23日):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认真进行总结。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复查,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各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整治。各镇(办事处)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部门沟通,严格信息报送。各镇(办事处)要加强与当地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的联系,在整治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其他部门通报的信息线索,要立即组织查处。各镇(办事处)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社会监督。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和消费权益的意识。注重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相结合,一方面,要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遵纪守法的诚信餐饮单位;另一方面,要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事件。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各镇(办事处)于2011年2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及汇总表(书面和电子的)报至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
联系人:周亚东,联系电话:86375172。
附件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二、汇总表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郑思忠 邳州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徐海龙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曹传祥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组员: 周亚东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刘根方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邱 华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科长
李 斌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科长
附件 | 二 | ||||||||||||
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 |||||||||||||
报送单位(盖章) |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 ||||||||||||
检查餐饮单位数 | 出动执法车辆数 | 出动执法人员数 | 未按规定索证索票单位数 | 发现有采购、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葡萄酒和白酒违法行为的单位数 | 立案数 | 罚款数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 | 销毁不合格产品数(公斤) | 责令整改单位数 | 吊销许可证单位数 | 抽检批次 | 抽检合格率及主要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报告人签字 | 单位领导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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