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锡卫法监〔2007〕98号)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07〕72号)精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在2007年12月底前组织对全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为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
无锡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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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锡卫法监〔2007〕98号 |
发布日期 | 2007-12-03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暂无 |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卫传〔2007〕72号)精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在2007年12月底前组织对全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为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确保全面完成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紧紧围绕“4个100%和1个95%”的专项整治目标,以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为重点,针对前一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指导、再规范,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切实加强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确保上述目标按期全面实现。
二、切实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的自查验收工作
根据《江苏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无锡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见附件1)。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必须按照验收方案要求,在12月1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自查验收工作。自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验收方法可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随机抽样等形式,注意充分体现量化指标完成情况,量化的项目不增不减。我局视情况将组织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继续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紧急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卫生部要求各地按新的统计报表填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的数据。请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按照附件2(表1、表2)中的指标说明进行统计、填报,并统一验收标准,规范数据统计报送,做到底数清楚、成果量化、有据可查。
四、认真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工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我局召开的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既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也要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注意挖掘典型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餐饮消费安全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纲》(见附件3)要求,认真总结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请务必于12月12日上午前报送至我局法监处(联系人:张亚菁、卢斌,电话、传真:82720516,E-mail:wsjfjc@j163.com)。
附件:
1.无锡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
2.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阶段报表
3.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提纲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无锡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
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江苏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要求,我局制定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自查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内容
(一)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2.重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
3.长效机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4.省政府在宜兴现场会上提出的重点抓好“六个三”内容落实情况(即:推进“三上”,做到工作资料上手、上档、上墙;抓好“三下”,做到领导干部指导重心下移、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责任重心下移;落实“三定”,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组织“三进”,做到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夯实“三基”,抓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三高”,建立高效率的监管体系、高质量的技术体系、高水平的诚信体系)。
根据自查验收情况,如实填写《餐饮消费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组织领导工作情况表》(附表1)内容。
(二)“4个100%和1个95%”专项整治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4个100%和1个95%”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按《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目标验收表》(附表2)如实记录。
二、自查验收时间
12月10日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方案的目标要求、工作部署完成自查验收工作。自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要将全面工作的自查验收报告于12月12日上午前报我局法监处,我局将与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并报送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验收报告要全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主要成绩、经验,介绍自查验收中的精品、消费环节中的样板和亮点工作,深入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自查验收形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当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
(二)查看资料
查阅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相关执法记录、违法案件查处资料、新闻宣传报道等材料。
(三)召开座谈会或随机调查
与餐饮单位、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等进行交流座谈、随访或调查。
(四)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验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餐饮单位,并如实记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现场检查表》(附件3)。
专项整治工作中确定的大案要案、对群众举报的案件以及媒体所披露的案件查处情况要进行专门反馈。
四、自查验收要求
总结验收工作要深入检查、求真务实,认真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行政处罚档案等资料。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现场检查餐饮单位“上墙、上手、上档”等资料以及索票索证制度、进货台账建立等情况。抽查单位根据需要随机确定,并实地检查。
各地和市卫生监督所的总结验收报告要反映专项整治整体情况,内容翔实具体,总体评价和现场检查表格记录完善,有基本数据,还要有好的典型和突出案例的分析,并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附表:
1.餐饮消费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组织领导工作情况表
2.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工作目标验收表
3.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卫监三号行动现场检查表
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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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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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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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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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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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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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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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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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建立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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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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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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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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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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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场所、经费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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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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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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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书面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措施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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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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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明确职责分工,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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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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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各部门按照职责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协调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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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座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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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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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举办出征仪式等进行层层动员部署(市、县、区提供相关数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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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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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县、乡镇等基层单位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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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座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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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现场会议后,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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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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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入基层,督察督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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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各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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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座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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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组织工作组、督查组等,深入基层,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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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座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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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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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作方案中包括宣传工作计划,或制定有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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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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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定期和不定期的宣传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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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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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建立并有效运转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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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座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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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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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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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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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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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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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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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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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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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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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堂、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
(索证制度建立率 %)
(现场检查建立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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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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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根本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的问题。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对无证单位的查处率 %)
(现场检查无证查处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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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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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监督检查覆盖率 %)
(现场检查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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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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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
(量化分级实施率 %)
(现场检查实施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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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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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县城以上城市的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来自定点比例为 %)
(现场检查定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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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查阅文档,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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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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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进行拉网式清查和规范,全面掌握餐饮单位基本情况。
(提供相关本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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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案件卷宗及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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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活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将无证经营情况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取缔的书面报告;(提供相关典型案卷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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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案件卷宗及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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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严厉查处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违法,依据《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记入档案,并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典型案卷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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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案件卷宗及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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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立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对重大案件严厉查处。(提供相关典型案卷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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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案件卷宗及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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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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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建立和完善餐饮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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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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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建立和完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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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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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立健全对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必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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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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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当地政府建立无证查处部门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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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案件卷宗及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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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建立和完善餐饮监管档案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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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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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建立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和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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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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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2007年开展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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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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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开展有特色或有创意的与专项整治有关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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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见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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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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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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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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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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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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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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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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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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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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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定的许可范围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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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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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B级、C级、D级、评级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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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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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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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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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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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采购进货台账(索证、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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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食品添加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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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单位(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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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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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食品卫生知识等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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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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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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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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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饮单位户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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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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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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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单位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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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卫生许
可证单位数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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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区域(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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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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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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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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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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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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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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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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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人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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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案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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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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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餐饮单位总数
(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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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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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和县城以上
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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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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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总数(底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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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餐饮单位总数
(底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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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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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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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制度建立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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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非法使用原料单位数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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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量化分级单位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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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实施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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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无证单位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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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无证单位数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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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
查处率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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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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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原料监督检查覆盖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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