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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的紧急通知(扬食药安委办〔2008〕3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扬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春节即将临近,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我市出现了五十年未遇的强降雪,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省、市政府多次召开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省食安委办公室也发文,就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出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我市食品安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扬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食药安委办〔2008〕3号
发布日期 2008-02-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暂无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春节即将临近,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我市出现了五十年未遇的强降雪,给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省、市政府多次召开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省食安委办公室也发文,就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出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我市食品安全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考虑到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各种困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部署保障当前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切实保障鲜活农产品供应的紧急通知,在切实做好全市鲜活农产品供应的同时,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打击以次充好及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大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酒、香烟、糖果、水果、饮料、糕点、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品种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掺杂使假、有毒有害、非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予以召回或销毁。同时,要针对春节期间聚餐相对集中的状况,把节日期间餐饮消费作为监管重点。对团圆饭、年夜饭、婚宴和农村人数众多的集中聚餐,有关单位及部门要提前介入,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要及时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桥梁作用,通过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未雨绸缪,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准备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现状。要加强部门间协调,及时做好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不得推诿、拖延。要加强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网络作用,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人为炒作。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查处及督办力度,做到迅速处置、妥善处理、及时上报。要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机制,提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辖区内一旦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关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努力把危害降到最低。
 
  二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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