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596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推动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中“合理膳食”行动的建议

时间: 2023-10-09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心提示:
我委围绕营养政策、减糖、减油、减盐、反食品浪费等,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协作、合力攻坚,协同推进营养法规政策研究、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化营养科研和人才能力支撑、打造营养健康场所试点示范、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传播等。会同多个部门陆续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发布75项营养健康标准,将“少盐少油,控糖限酒”“公筷分餐,杜绝浪费”列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平衡膳食准则八条,面向社会发布“珍惜食物合理膳食”倡议书。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9-28 生效日期 2023-09-28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中“合理膳食”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营养健康相关工作,2019年以来,我委围绕牵头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营养健康融入健康中国建设大局,带动全社会更加广泛参与,共同促进国民营养健康。我委围绕营养政策、减糖、减油、减盐、反食品浪费等,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协作、合力攻坚,协同推进营养法规政策研究、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化营养科研和人才能力支撑、打造营养健康场所试点示范、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传播等。会同多个部门陆续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发布75项营养健康标准,将“少盐少油,控糖限酒”“公筷分餐,杜绝浪费”列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平衡膳食准则八条,面向社会发布“珍惜食物合理膳食”倡议书。印发《成人高脂血症食养指南》等4项食养指南,编发新冠疫情、甲流等食养建议,指导各地建设16个区域营养创新平台,建设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1.6万余个和临床营养科室378个,培育营养指导员2.5万人,结合每年5月份全民营养周等专题活动和节气变化等时令节点,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提供营养专业服务,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巩固扩大新冠疫情防控成果,重点宣传活动受惠群众达12亿人次。

二、关于所提意见的答复

(一)关于将“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中的“合理膳食行动”改为“健康膳食行动”。2019年7月9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饮食相关行为确定为合理膳食行动。2022年印发《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提出的八项准则,也是合理、科学、均衡的膳食,合理膳食的内涵包括了营养健康。合理膳食是保证健康的基础,《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指出,我国居民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城乡差异逐步缩小,部分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流行水平呈现下降趋势,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步下降,因慢性病导致的劳动力损失明显减少。尽管如此,我国居民仍面临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等问题。中国居民平均每标准人日膳食脂肪供能比为34.6%,每日烹调油摄入量为43.2克,烹饪盐摄入量为9.3克,均高于居民膳食指南推荐值上限。水果蔬菜摄入量明显不足,显著低于膳食指南推荐值。改善居民膳食情况是《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的重点。

(二)关于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主导开发健康膳食行动相关APP。我委高度重视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科普工作,利用新媒体优势,扩大宣传覆盖。目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正在牵头研发食物资源查询和膳食配餐设计APP或微信小程序,您提到的相关意见已反馈给相关方面参考。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持续利用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和日常工作等开展《“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之合理膳食行动等宣传推广,注重开展宣传效果的跟踪评价。一是增加宣传频度、广度和深度。要根据群众接受宣传的途径和个人喜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高校等优势,用好品牌栏目节目和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建立“每月一宣”制度,形成共同参与、持续开展、有效沟通、良好互动的局面。二是注重宣传实效。要注重开展宣传效果的跟踪评价,利用大数据分析群众反映,不断改进宣传形式和内容,切实提升营养健康知识的群众可及性和可接受度,使群众受益,百姓知情。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7日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