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要求,遵循“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主基调,以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我省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单位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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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生效日期 | 2024-03-05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
备注 |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现将《202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202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要求,遵循“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主基调,以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我省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包保工作机制,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依法分类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农批市场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100%;要督促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按照《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实落细“日周月”制度,整治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坚决杜绝数据造假,提升问题发现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增加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频次,做到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抽查考核全覆盖。要督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立即整改。
2、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挂牌督办通知书》)、责任约谈(《约谈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提醒敦促函》)等方式,强化监督权威,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高效落实。
二、狠抓源头管控,筑牢安全屏障
3、加强对集中交易市场的管理。以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综合运用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和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积极做好畜禽产品从屠宰检疫到市场销售监管衔接和全链条信息追溯机制,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和入场销售者建档率100%全覆盖。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开展对农贸市场的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促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年度内,省局对16个农批市场、金港城及久和两个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实现督查全覆盖,并根据实际管理状况确定其中的2至3个市场开展体系检查;市州局对所辖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实现督查全覆盖,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至3个市场开展体系检查;县区局对辖区内较为集中的农村集贸市场、节会、庙会等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
4、抓好连锁企业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实施方案》,由省局组织对确定的5家大型食品连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及时研判、治理发现的风险隐患,调整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提升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行动
5、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切实落实《甘肃省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摸清农村食品销售主体底数,依照《甘肃省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标准》,以每年递增8%的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6、强化特殊食品安全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前期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以《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操作指南》为指引,排查隐患,防控风险,切实保证特殊食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陇原护老”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查处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银龄护老队”作用,积极开展“银龄护老队”成员的培训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做好“特食抽考”小程序应用,确保经营主体覆盖率达到60%以上,合格率达到100%。加强《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宣贯,提高网络销售相关主体合规意识。
7、开展店容店貌整治行动。聚焦食品小销售店,集中开展经营卫生环境、店容店貌整治行动,严查经营设施条件不达标、不规范等问题,做到店内店外干净整洁,各类标识牌、张贴画等规整,货物摆放有序、离墙离地符合要求,无卫生死角,打造“第一视觉印象良好”的经营环境;规范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安全经营行为,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条件。
8、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围绕我省确定的“六棵菜”等13种农产品,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入场查验、进货查验等制度,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赋码带证上市、市场验码查证准入,并留存重点治理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9、加强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以规范食盐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函〔2023〕70 号)中所列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
10、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始终坚持全覆盖监管与双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原则,在“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投诉举报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风险排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大宗食品及冷藏冷冻食品为重点,以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为抓手,全面梳理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采取有力举措,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11、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监管。落实《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散装食品销售专项检查行动,以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散装食醋、散装白酒、生鲜肉制品等为重点,以销售者亮证亮照经营、设施配备齐全、进货查验落实、标签标识规范、人员管理到位、食品质量安全为整治目标,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防范散装食品销售风险。
12、强化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食品销售主体风险分级评定全覆盖基础上,强化动态管理。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风险等级评定实现全覆盖。重点对年度内3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销售主体及时按规定调高风险等级;落实对不同风险等级食品销售主体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规定,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实现监管资源的有效利用。
13、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吹哨人”作用,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内部职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深挖各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共治共管。
14、强化快检技术支撑优势。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所、企业快检室和快速检测车等设备的作用,以食品快检推动食品安全提质增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着力盘活用好所有快检设备,真检实检,以检出率论英雄;加强后处置工作,杜绝弄虚做假行为。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便民服务月”、基层监管所“食品快检进市场”及“你送我检”活动,持续提升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5、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商场超市做好“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营造放心、舒心的购物环境;抓好“生鲜灯”治理,防止反弹;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销售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函〔2023〕58 号)要求,规范临期食品销售管理;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展会等的食品销售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受灾地区群众饮食安全。
五、加强基础建设,健全监管机制
16、不断完善综合监管平台。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优化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对“陇上食安一体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中加入2年以上但未应用平台的“僵尸”主体进行核实并清理。持续推进“阳光仓储”,提高系统接入率及应用率。各级监管人员要积极开展网上巡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持续做好“电子一票通”的应用,及时对供应商、经销商、分销商和经营的食品信息进行更新,确保录入平台的信息真实准确。延续对各市州运用平台情况的考核方式,采取横向比较,纵向排名,于每季度进行通报。
17、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做好我省食品销售环节相关制度的梳理和制修订工作,研究基层执法实际问题,提出规范指导意见。结合近年来食品仓储、配送、监管等工作实际,着手制定《甘肃省临期食品管理办法》,对《甘肃省食品仓储管理规范》《甘肃省食品配送管理规范》等制度进行修订,健全食品销售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8、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切实将普法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持续加大对食品经营者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督促引导企业坚守道德底线,保障食品安全。积极开展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内容形式丰富的培训、技能比赛等,不断提高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努力探索拓展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渠道,不断提升其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
附件:202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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