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13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建议 (国市监议〔2024〕53号)
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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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国市监议〔2024〕53号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 生效日期 | 2024-11-28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梁兆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提升刑事打击能力、深化执法合作、强化行刑衔接制度、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等内容,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我们高度赞同。市场监管总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一、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从总体上看,2023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糕点等16个食品大类抽检不合格率连续3年下降;全系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量比2022年下降62.5%,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合规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全系统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罚款数额比2022年下降14.3%,其中免于处罚案件达5.6万件,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明显减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上稳中向好。
一是切实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不法行为。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4.69万件,涉案货值金额10.76亿元,罚没金额25.44亿元,案件数同比增长5.46%。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2023年共责令停产停业522件,吊销许可证194件,从业资格限制人数2.39万人,“处罚到人”得到进一步落实,案件质量和数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大力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执法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组织查办和协调指导力度,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查办案件能力,出台了《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并在2024年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第一批入库人才的考评工作,正在开展第二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人才库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完善综合执法办案骨干发现储备、培养锻炼、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执法骨干在查办跨区域案件、大要案件、新型典型案件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三是积极构建信息支撑体系提升执法能力。2023年,总局开展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按照总局“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智慧监管总体要求,在总局层面,全面上线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建成了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系统,指导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应用,高效推进全国执法数据汇聚融合,同向发力,多措并举,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效能,初步构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系。
四是推动执法协作健全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2023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216件,同比增长1.34%。2023年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共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研究基地”,加强食品安全行刑衔接研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024年5月,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同堂培训”,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检察官开展联合培训,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合打击质效。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所提出的具体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将相关内容积极纳入我局下一步工作规划中,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始终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不法行为。针对生产加工、销售流通、餐饮制售等环节存在的无证无照、两超一非、掺杂掺假、未经检验检疫、餐饮浪费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涉案金额大、流向广、违法性质恶劣、案情复杂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执法稽查制度机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制定重大案件管理规定、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规定、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规定、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指南等制度规范,推动执法规则、标准统一,为执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研究制定跨区域执法协作指导意见,指导全国执法协作提质扩面。
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加快推进“数字+执法”三年行动,建成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大数据办案系统。优化完善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功能,加快建设情报预警、指挥调度、简案快办、电子数据取证等功能模块,实现省级平台与全国平台的数据对接,提升执法数据质量。
四是打好执法干部能力提升“组合拳”。实施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干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6)。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练兵比武、实战实训、案例评选、类案指导、执法指南等方式全面提高队伍能力素质。用好执法稽查“云课堂”“手把手教微课堂”,为基层一线提供有针对、能直达的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执法水平和办案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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