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湖南拟出台新规加强小餐饮、小食品店及食品摊贩管理 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 2025-04-18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为规范小餐饮、小食品店及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起草了《湖南省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为规范小餐饮、小食品店及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起草了《湖南省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和《湖南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新规主要内容

明确管理范围

小餐饮:固定场所、面积60O以下、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者,需取得《食品小经营许可证》。

小食品店:60O以下从事散装或预包装食品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备案,销售食用农产品无需许可。

食品摊贩:在划定区域从事食品销售或现场制售的流动经营者,需向乡镇/街道申请登记证,有效期1年。

简化许可流程

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实行“一地一证”,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电子证书与纸质证具同等效力。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品店可同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与备案。

强化监管要求

小餐饮需公示加工过程(鼓励“明厨亮灶”),食品摊贩不得销售生食海鲜、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品。

许可信息变更需在10日内申报,经营场所迁址需重新办证。

优化服务措施

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备案信息5个工作日内公开。

乡镇街道对食品摊贩登记“当场发证”,并同步推送监管信息至市场监管、城管部门。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