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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混装罐车"|监管新政拟用电子联单制照亮散装液态食品物流全链条

时间: 2025-09-18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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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短板,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组织起草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份重要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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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短板,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组织起草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份重要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此次制定的新规首次针对食用植物油、白酒原酒、食醋、糖浆等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建立专门管理制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创设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实行"一容器一证"原则,即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不同运输容器从事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应当分别取得准运证,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准运证申请需满足四大条件:具有与运输食品品种相适应的食品专用容器;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保证食品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和车辆从事内部运输的,不需要取得准运证。

新规还创新性地建立了"运输联单管理制度",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按要求填写并留存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实施全过程记录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联单保存期限为2年,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使用电子联单。

在监管责任方面,新规明确了发货方的出库交付查验责任和收货方的入库卸载查验责任,要求双方都要设立查验岗位、明确查验人员,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及运输容器的清洁状况等

 标签: 市场监管 散装 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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