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时间: 2026-01-07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溯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溯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 发布单位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发布日期 | 2026-01-06 | 生效日期 | 2026-03-01 |
| 有效性状态 | 即将实施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溯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四川省辖区内从事涉及《目录》中重点监管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目录》中重点监管品种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以及拥有10家以上门店的连锁销售企业;使用《目录》中重点监管品种加工食品的,且加工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大型、特大型餐饮经营者;为学校供餐的集体配送单位;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按照食品电子追溯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完善内部电子追溯体系,并向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或者上传追溯数据。
本目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
四川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第一批)
| 序号 | 食品类别 | 类别名称 | 具体品种 |
| 1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 | 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他 |
| 2 | 调味品 | 食盐 | 1.食用盐:普通食用盐(加碘)、普通食用盐(未加碘)、低钠食用盐(加碘)、低钠食用盐(未加碘)、风味食用盐(加碘)、风味食用盐(未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未加碘);2.食品生产加工用盐 |
| 3 | 肉制品 | 热加工熟肉制品 | 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2.熏烧烤肉制品;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4.油炸肉制品;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脯、其他;6.其他熟肉制品 |
| 发酵肉制品 | 1.发酵灌制品;2.发酵火腿制品 | ||
| 预制调理肉制品 | 1.冷藏预制调理肉类 | ||
| 2.冷冻预制调理肉类 | |||
| 腌腊肉制品 | 1.肉灌制品;2.腊肉制品;3.火腿制品;4.其他肉制品 | ||
| 4 | 乳制品 | 液体乳 | 1.巴氏杀菌乳;2.高温杀菌乳 |
| 5 | 酒类 | 白酒 | 1.白酒;2.白酒(液态);3.白酒(原酒 |
| 6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 | 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 |
| 7 | 食品添加剂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使用GB 26687规定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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