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警惕隐形食源性风险:赭曲霉毒素A
在食品安全领域,真菌毒素污染始终是不容忽视的潜在威胁,赭曲霉毒素A作为其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类,凭借其广泛的污染范围、强毒性及蓄积效应,正逐渐成为全球食品行业关注的焦点。
| 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发布日期 | 暂无 | 生效日期 | 暂无 |
| 有效性状态 | 未知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
在食品安全领域,真菌毒素污染始终是不容忽视的潜在威胁,赭曲霉毒素A作为其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类,凭借其广泛的污染范围、强毒性及蓄积效应,正逐渐成为全球食品行业关注的焦点。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OTA)是赭曲霉属、黑曲霉属以及一些青霉属等产生的次生代谢物,可通过污染谷物、豆类、坚果、咖啡、酒类等多种食品进入人体,对肝脏、肾脏、神经系统等器官造成损害。
一、赭曲霉毒素的基本特性与污染来源
赭曲霉毒素是一类结构相似的次级代谢产物,其中以赭曲霉毒素A毒性最强、分布最广,也是食品污染监测中的核心指标。该毒素化学性质稳定,耐高温、耐加工,普通的烹饪、烘焙等工艺难以将其完全降解。由于赭曲霉毒素A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难以被常规手段去除,对其进行源头阻断和全链条风险管控较为关键。该毒素的污染途径多样,主要为原料种植仓储环节的原生污染、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以及通过动物源性食品产生的食物链传递。
原料污染:谷物类(小麦、玉米、大麦等)是最主要的污染载体,尤其在潮湿、温暖的储存环境中,真菌易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坚果(花生、核桃、杏仁)、咖啡豆、可可豆等农产品在种植、采收或仓储环节若遭遇多雨、高湿天气,也极易被污染。
加工环节交叉污染:食品生产过程中,若加工设备、容器被污染原料残留的毒素污染,可能导致后续产品间接受到污染;部分发酵食品(如葡萄酒)在发酵过程中,若所用微生物菌株不纯或环境控制不当,也可能产生少量赭曲霉毒素。
食物链传递:动物食用了被赭曲霉毒素污染的饲料后,毒素会在肝脏、肾脏、肌肉等组织中蓄积,人类通过食用这类动物源性食品(如猪肉、猪肝、乳制品)可能间接摄入毒素。
二、涉及赭曲霉毒素A指标的产品抽检分析
1.国内赭曲霉毒素A抽检分析
总体来看,2023至2025年间我国抽检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超标共通报9批次,不合格率维持在较低水平,食品安全整体可控。不合格样品主要集中于谷物和豆类等易霉变品类,其污染风险与原料储存条件、生产过程控制及区域性气候因素密切相关。

图1 2023—2025年国内抽检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不合格产品类别及占比
2.国际食品预警通报情况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美国、加拿大、土耳其、法国等国家关于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超标共通报138批次,每月通报情况详见图2,2025年的10和11月份通报产品数量较多。

图2 近一年国际预警通报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超标情况统计
对不合格产品类比进行分析,水果及其制品占比较高,达到了58%,详细情况见图3。

图 3 近一年国际预警通报关于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不合格产品类别及占比
三、国内外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
为防范赭曲霉毒素A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均制定了明确的限量标准,针对不同食品类别设定了严格的控制指标,以下为部分主要国家/组织的核心要求:
表1国内外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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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组织 |
食品类别(名称) |
限量要求 |
备注 |
标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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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谷物 |
5.0 μg/kg |
稻谷以糙米计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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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碾磨加工品 |
5.0 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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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类 |
5.0 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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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 |
2.0 μg/L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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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咖啡豆 |
5.0 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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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磨咖啡(烘焙咖啡) |
5.0 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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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溶咖啡 |
10.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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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
小麦 |
5.0 μg/kg |
适用于生普通小麦、生硬粒小麦、生斯佩尔特小麦及生二粒小麦 |
CXS 193?1995《食品和饲?中污染物和毒素的通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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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 |
5.0 μg/kg |
适用于生大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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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麦 |
5.0 μg/kg |
适用于生黑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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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甜椒粉、肉豆蔻 |
20 μg/kg |
适用于香辛料(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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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
1.2.1.1 |
葡萄干类(黑加仑干、普通葡萄干与无籽葡萄干)及无花果干 |
8.0μg/kg |
/ |
(EC)No 188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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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
其他干果 |
2.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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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枣糖浆 |
15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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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开心果在上市或作为食品原料前,需经过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 |
10.0μg/kg |
如果分析“带壳”的坚果,计算赭毒素A含量时,默认所有污染都集中在可食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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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开心果被投放到市场上,供最终消费者或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
5.0μg/kg |
如果分析“带壳”的坚果,计算赭毒素A含量时,默认所有污染都集中在可食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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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干草药 |
10.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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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干姜(用于草药浸泡) |
15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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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干药蜀葵根、干蒲公英根、干橙花(用于草本冲剂或咖啡代用品)。 |
2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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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葵花籽、南瓜籽、(西)瓜子、火麻仁、大豆 |
5.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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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未加工的谷物 |
5.0μg/kg |
该最高限量适用于上市时处于初加工前状态的未加工谷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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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
由未加工谷物和谷物制成的、投放市场供最终消费者食用的产品,但第1.2.11、1.2.12、1.2.13、1.2.23和1.2.24点所列产品除外。 |
3.0μg/kg |
包括加工谷物制品。 源自未加工谷物的产品,系指谷物制品含量至少为80%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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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 |
不含油料种子、坚果或干果的产品 |
2.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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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 |
含有至少20%葡萄干和/或无花果干的产品 |
4.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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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3 |
其他含有油料种子、坚果和/或干果的产品 |
3.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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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
无酒精麦芽饮料 |
3.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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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
非供最终消费者食用的小麦面筋 |
8.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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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
焙炒咖啡豆及焙炒咖啡粉,但第1.2.15点所列产品除外 |
3.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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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
可溶性咖啡(速溶咖啡) |
5.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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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
可可粉 |
3.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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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
干制香辛料,但第1.2.18点所列产品除外 |
15μg/kg |
该最高限量同样适用于干制香辛料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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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
辣椒属植物(其干果,完整或磨碎,包括辣椒、辣椒粉、卡宴辣椒或红辣椒粉) |
2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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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 |
甘草根(干),包括作为草本浸泡液成分的甘草根 |
2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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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 |
食品用甘草提取物,特别是用于饮料及糖果的甘草提取物。 |
80μg/kg |
该最高限量适用于纯且未稀释的提取物,其中每1千克提取物系由3千克至4千克甘草根制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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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3 |
干物质中甘草提取物含量≥97%的甘草糖果 |
5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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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4 |
其他甘草糖果 |
10.0μg/k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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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
葡萄酒和果酒 |
2.0μg/kg |
包括半起泡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不包括利口葡萄酒及酒精度不低于15% vol的葡萄酒。 该最高限量适用于 2005年份及以后收获的葡萄所生产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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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
加香葡萄酒、以葡萄酒为基料的加香饮料及加香葡萄酒制品鸡尾酒 |
2.0μg/kg |
该最高限量适用于 2005年份及以后收获的葡萄所生产的产品。 适用于此类饮料的最高限量,取决于成品中葡萄酒和/或葡萄汁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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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投放市场供最终消费者食用的葡萄汁、由浓缩汁复原的葡萄汁、浓缩葡萄汁、葡萄汁饮料、葡萄汁(未发酵)及浓缩葡萄汁(未发酵) |
2.0μg/kg |
对于浓缩葡萄汁或浓缩葡萄汁(未发酵),该最高限量适用于复原后的汁液或原汁。 该最高限量适用于2005年份及以后收获的葡萄所生产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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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
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
0.50μg/kg |
该最高限量适用于投放市场时产品的干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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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
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0.50μg/kg |
对于乳、乳制品及类似产品,该最高限量适用于即食状态的产品(原样投放市场或按制造商说明复原后的产品);对于乳、乳制品及类似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该最高限量适用于干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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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未加工的谷物 |
5ppb |
/ |
《食品中的霉菌毒素与海洋生物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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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干(无核小葡萄干、葡萄干及苏丹娜葡萄干) |
10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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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焙咖啡豆以及研磨烘焙咖啡,?包括速溶咖啡 |
5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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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溶咖啡(速溶咖啡) |
10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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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食品 |
0.5(干基)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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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包括干香料 |
20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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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和果酒 |
2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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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婴幼儿食品外,所有谷物类来源的食品 |
3ppb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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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赭曲霉毒素A被称为食品中的“隐形杀手”,广泛潜伏于谷物、咖啡及葡萄汁中。不同于一般的细菌污染,OTA具有极强的热稳定性,普通的烹饪加工难以将其破坏,且其代谢缓慢,长期摄入会对肾脏、肝脏及免疫系统造成不可逆的多器官损伤。面对这一严峻挑战,食品伙伴网提醒食品企业应严守安全底线,从原料采购源头加强检测,在生产加工全链条实施严格的防霉控毒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限量标准;消费者则需提升风险鉴别能力,在选购时查看配料表与保质期,储存时注意环境的干燥通风,避免食物霉变。从源头和终端双重发力,才能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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