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查理曼和勃艮第克莱芒起泡酒等2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八二号)
时间: 2026-07-09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
核心提示: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了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认定查理曼和勃艮第克莱芒起泡酒等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了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认定查理曼和勃艮第克莱芒起泡酒等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 发布单位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文号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六八二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生效日期 | 2026-07-01 |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 备注 | |||
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了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认定查理曼和勃艮第克莱芒起泡酒等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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