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市监食生20230039号)
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健全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单位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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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沪市监食生202300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 生效日期 | 2023-02-08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23年上海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上海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健全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全面贯彻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风险排查制度,督促大中型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指定若干食品安全员,指导小微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
2.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大会,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3.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定期自查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集团公司对所属工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有序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全市监督抽查考核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覆盖率和考试合格率保持100%。
二、加强食品生产风险防控
4.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和防控,结合食品生产监管事权,排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风险,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5.强化风险问题研判。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研究分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比较集中的风险隐患,开展区域风险隐患治理行动;探索研究食品生产企业“边角料”产品生产风险及防控措施。
6.开展重点行业风险排查。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风险排查和防控,研究出台食用植物油和复配食品添加剂行业风险及防控措施清单。
7.强化食品生产安全舆情处置。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处置食品生产安全舆情事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安全事件应对处置规范研究。
三、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准入
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能级,助推食品行业加速产品迭代创新;继续推进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和自贸区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提高办事效率。
9.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及市场监管总局新细则宣贯培训,修订《婴幼儿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严格许可审查,加强现场核查;严格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
10.开展食品生产许可执法评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评查规范,组织开展定期集中评查和全年不定期评查,强化结果通报,加强工作交流,提升食品生产许可规范性。
11.深化“千企万坊”帮扶行动。开展“大手牵小手”行动,鼓励大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小企业食品安全控制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和第三方社会力量的作用,组织开展公益培训,打造样板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
四、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12.推进食品生产信用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强化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本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3.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以飞行检查为主的有因检查机制,重点针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集中等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继续组织开展重点行业物料平衡检查,探索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14.强化重点领域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行为和食品标签标识;结合节日时令产品特点,以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的规定。
15.推进“两超”问题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继续做好“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长江禁渔打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以及“双打”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进食品生产智慧监管
16.加强许可核查员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核查员基本信息、注册、选用、培训、现场评价、年度考核等管理的信息化。
17.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移动核查。完善食品生产许可系统,建设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移动端,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实现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电子化记录,加强核查数据统计分析,全面对接监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18.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升级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和风险预警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靶向性。
六、健全监管队伍管理机制
19.推进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实训中心管理办法,提升实训中心建设规范性,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实训中心遴选评查,指导区级实训中心建设,打造上海实训中心品牌。
20.强化核查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管理办法》,推进核查员分级管理,开展初级、中级和高级核查员评定工作,探索中级、高级核查员评定新模式。
21.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组织食品生产许可核查员和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探索日常培训和实训相结合的培训新模式,推进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
22.提升监督检查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检查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执法监督、案件会审和重大案件督办,组织开展监管档案评查,提升食品生产环节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能力。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3.推进建立长三角合作交流机制。研究长三角食品生产风险防控交流和协同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2023年第一季度,组织召开长三角预制菜发展研讨会。
24.有序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总结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奶源建设、产品研发和升级,推进肉制品生产企业实施“5S”管理,促进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5.持续深化食品生产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立功竞赛活动,委托第三方开展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评价,实现纳入追溯目录的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包装二维码覆盖率达100%。
26.全面巩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深化食品生产企业体系管理,构建以标杆企业为引领、小微企业为重点的体系管理模式,开展第三方供应商检查评价、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和GMP(良好生产规范)等体系评价,提高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27.全力推动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过敏源防控研究,探索制定过敏源防控工作指南;组织年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以标杆企业为引领,推动食品生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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