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评估对象(一)为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制作、糕点茶歇、冷餐酒会等餐饮服务的相关单位,其供应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热食类、糕点、冷食类等各种类型的食品;(二)为我市中小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报名单位需达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A级。
发布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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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生效日期 | 2021-07-08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为我市各类文体赛事、重要会议等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制作、糕点茶歇、冷餐酒会等餐饮服务的相关单位,其供应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热食类、糕点、冷食类等各种类型的食品;
(二)为我市中小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
报名单位需达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A级。
二、评估时间
(一)报名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期间,请参与现场评估的单位将评估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kjhc@smq.com.cn);截至期间后报名的将转入下一年度评估。
(二)评估阶段:评估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
(三)结果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公开发布评估结果并通报给相关单位。
三、评估人员
由市市场监管局聘请3-5名专业老师组成评估组,工作人员持证前往报名单位开展评估工作。
四、评估标准
依据《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深圳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供餐单位现场评估表》(见附件2)执行。
五、评估要求
现场评估工作由评估组组织实施,实行组长负责制,按评估标准综合评分,现场评估总分值200分,评估工作遵循“客观真实、公平公正、限期完成”的原则,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评估观察员对评估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正。
六、职责分工
(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评估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有关评估协调联络、聘请评估人员、撰写评估报告等有关事项,请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
(二)请各辖区局积极发动辖区为重大活动提供供餐服务的单位、校外集体配餐单位、三考考点学校报名参与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3070760;
市检测院联系人:詹女士,电话:15994754631。
特此通知。
1.2021年重大活动供餐单位评估报名表.docx2..深圳市重大活动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现场评估表.docx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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