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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菲律宾营养强化食品监管及营养强化标识标识规定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
为了改善营养缺乏问题,菲律宾要求米、小麦粉、精制糖、食用油和食盐五类食品强制进行营养强化,并且鼓励其他食品自愿强化。对于膳食补充剂和有既定标准规定营养成分或强化水平的婴儿配方食品等食品,按各自的产品标准进行强化。使用米、小麦粉、精制糖、食用油和食盐作为配料的进口加工食品,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强化配料。符合强制强化要求的食品,可申请营养强化标识,该标识无有效期。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由于菲律宾人群营养缺乏问题较为突出,主要是铁、维生素A、碘、维生素B1和维生素B2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上,菲律宾人的饮食也缺乏维生素C、钙和叶酸。面对营养缺乏问题,菲律宾政府通过采取“主食食品强制强化+其他食品鼓励自愿强化”的政策,来逐步改善菲律宾人的营养缺乏问题。

本期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介绍菲律宾营养强化食品的监管及营养强化标识(Diamond Sangkap Pinoy)的使用规定。

一、营养强化政策简介

从1995年1月1日起,菲律宾依据《全国食盐加碘法》(Republic Act No. 8172),要求在食盐中添加碘,以改善菲律宾人缺碘的不良状况。

2000年11月7日,菲律宾正式实施《菲律宾食品强化法》(Republic Act No. 8976),该法规定了菲律宾食品强化计划(Sangkap Pinoy Seal Program),涵盖了所有进口或国产食品,不包括卫生部已发布标准的膳食补充剂。食品强化计划分为自愿食品强化和强制食品强化两部分。

目前强制食品强化的食品为四类主食食品,包括:大米、小麦粉、精制糖和食用油,以后如有必要,还会制定其他主食的强化要求,但可能会以法规的形式规定,而不会通过《菲律宾食品强化法》进行规定。除了强制食品强化,该法要求主管部门在该法实施后制定相关条例,鼓励企业对所有食品进行自愿强化。

二、强制强化

菲律宾《食品强化法实施条例》具体规定了在菲律宾销售的大米、小麦粉、精炼糖、食用油四类主食食品中需强化营养素的最小和最大容许水平以及营养素的化合物来源,详情见表1所示。

                                    表1 四类主食食品中营养强化要求

食品类别 强化营养素 化合物来源 最小值mg/kg 最大值mg/kg 备注
大米 硫酸亚铁 60 90 除糙米和本地生产的糯米外,所有大米均需强化铁质。
小麦粉 维生素A 视黄醇棕榈酸酯/醋酸酯 3.0 (以视黄醇计) 6.5 (以视黄醇计)  
元素铁 70 105  
(电解,H 还原,粒径应≤ 50 微米)
硫酸亚铁或富马酸亚铁 50 75  
精制糖 维生素A 视黄醇棕榈酸酯 5 30  
食用油 维生素A 视黄醇棕榈酸酯 12.0 mg RE/L 23 mg RE/L 出口除外

菲律宾要求所有食盐生产商/制造商在生产、进口和销售的食盐中加碘。食盐中碘含量为20-70 mg/kg,碘的化合物来源可为碘化钾或碘酸钾。

菲律宾要求强制强化的食品原则上要在生产地进行强化,如果进口产品未在生产地进行强化,则其进口商应在进口食品到菲律宾销售或分销之前对食品进行强化。对于使用了以上强制强化食品作为配料的进口食品,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对配料进行营养强化。

三、自愿强化

除了主食食品和食盐的强制强化外,菲律宾鼓励其他食品进行强化并发布了《加工食品微量营养素强化指南》(A.O. No. 4-A s. 1995)规定进行强化的食品强化水平、化合物来源等要求。该指南适用于所有强化食品,但膳食补充剂和既定标准包括营养成分或强化水平的食品除外,例如母乳代用品、婴儿配方食品。但菲律宾不鼓励在酒精饮料和糖果中进行营养强化,因为过度推广这些强化产品可能导致健康问题。

四、营养强化标识

菲律宾发布《授予强化食品生产商的强化食品标识指南》(A.O. No. 82 s. 2003)来指导主食生产商申请强化食品标识。只有符合营养强化量要求的主食(大米、糖、食用油、面粉和盐)才能进行强化声称(如fortified with vitamin A),并进一步申请营养强化标识(Diamond Sangkap Pinoy Seal,简称DSPS)(图1)。申请者可向菲律宾FDA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申请者运营许可(LTO)复印件,官方认可实验室的维生素 A、铁和碘的产品分析结果,带有DSPS的标签样稿,付款凭证。申请周期为20个工作日,申请通过的,会获得DSPS和授予书,有效期为无限期,除非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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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营养强化主食的DSPS

对于加碘食盐,菲律宾也制定了加碘盐的DSPS(图2)。加碘盐的DSPS旨在提消费者对足量碘盐的认识和使用。首次使用加碘盐的DSPS,要按照A.O. No. 82 s. 2003的要求进行申请。对于变更申请的要提交变更申请书及带有DSPS的标签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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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碘强化食盐的DSPS

加工食品按照强制强化营养素进行自愿强化的或使用了符合规定的强化配料的,可以向菲律宾FDA申请强化标识(如图3)。目前,获得加工食品强化标识的类别主要是面包和谷物、三明治酱、巧克力饮料和其他产品、水果饮料、婴儿辅助食品、小零食、面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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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营养强化食品的SPS

五、小结

为了改善营养缺乏问题,菲律宾要求米、小麦粉、精制糖、食用油和食盐五类食品强制进行营养强化,并且鼓励其他食品自愿强化。对于膳食补充剂和有既定标准规定营养成分或强化水平的婴儿配方食品等食品,按各自的产品标准进行强化。使用米、小麦粉、精制糖、食用油和食盐作为配料的进口加工食品,可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强化配料。符合强制强化要求的食品,可申请营养强化标识,该标识无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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