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环节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部署要求,紧扣市局党委提出的“守底线、强监管、优服务、创品牌”,以食品安全从田头(车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为主线,以“浙食链”系统推广运用为总牵引,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市域治理能力,全面展示“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发布单位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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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生效日期 | 2021-05-31 |
有效性状态 | 阶段性文件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部署要求,紧扣市局党委提出的“守底线、强监管、优服务、创品牌”,以食品安全从田头(车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为主线,以“浙食链”系统推广运用为总牵引,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市域治理能力,全面展示“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
一、食品安全协调(抽检)环节工作要点
(一)用好“一个”载体。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市、区(县市)创建“总载体”作用,按照《杭州市创建高水平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方案(2020-2030)》部署要求,全面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准备工作,督促指导上城区、临安区等做好省级复评迎检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十四五”专项规划,深化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督促区县、镇街两级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责任清单,培育、挖掘亮点做法。健全完善市食药安委运行机制,更好发挥区县、镇街食药安办统筹协调作用。
(二)推动“两项”改革。一是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按照省局任务部署,协调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等生产经营单位接入“浙食链”系统,牵头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系统各应用场景的推广运用。充分运用“浙食安”数据晾晒台,加强数据分析、筛查,服务于精准抽检和精准监管。根据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体化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并牵头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区(县、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面推进“硬分离”模式,市本级全面推进“大分离”模式。严格落实抽检分离改革“五不”“双随机”“五分离”等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与人员、制度与规范、硬件与保障三方面“16个有”具体要求,60%以上区(县、市)完成基层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市)组建抽检秘书处。
(三)抓实“三方面”重点。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按照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基层食安办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积极申报五星级、四星级评定,适时召开市级现场会。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协管员、专管员素质提升工程,用好“网络学院”APP平台,分层分类组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考核优秀率达60%以上。二是推进重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安排,重点推进地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推动建立健全地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筛查作用,加强输杭食用农产品“准入”管理。根据上级部署,统筹抓好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工作。三是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原则,积极推进各类公办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家宴中心等“公益”领域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引导鼓励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
(四)做好“四项”常规工作。一是考核评议工作。制定新一轮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办法,出台对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牵头做好省对市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工作,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抽检监测工作。用好“国抽系统”,督促落实闭合管理办法,努力提升不合格率、立案率、按期处置率等关键指标。会同有关处室开展不合格食品处置案卷集中评查,组织不合格问题处置典型案例评选等。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抽检数据统计、分析、通报,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预警,定期召开风险交流会。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推动提升食品检测工作服务质量。三是跟踪评价工作。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动态管理办法》规定,督促抓好省食药安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同时,市级层面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暗访检查,重在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形成长效常态。根据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安排,适时组织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四是社会共治工作。推动市食品安全监督协会更好履职,进一步发挥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媒体、报纸、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宣传、舆情舆论引导。
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考核企业覆盖率均达10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智控应用场景接入率达100%,地产食品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小作坊备案承诺达100%,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浙食链)接入企业450家,“阳光工厂”应用场景接入企业 155家。
(一)做实基础监管工作。
1.持续做实“三查一谈”监督管理。一是体系检查。在做好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风险程度高的保健食品、酒类等重点食品,抽取一定的比例开展体系检查。二是随机抽查。市本级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企业(含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小作坊等)每个区(县、市)每次不少于5家;属地局每两月组织一次,每次抽查不少于辖区内企业数的3%。按照“红码”重点监管、“黄码”双随机监管、“绿码”柔性监管的要求,开展“一体化、数字管”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科学运用随机抽查的结果,加强信息共享,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三是技能核查。全年分2期举办,上、下半年各一次对全市部分食品行业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组织能力比对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施脱岗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促进食品安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断学习,能力到位。四是行政约谈。对全市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风险管控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集中警示性约谈,对体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连续两次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行政约谈。
2.持续做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法定义务,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持续开展市、区、所三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报告”活动,不断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1年市本级举办主体责任报告活动不少于2次(食品、保健食品各一次以上),各区所结合辖区实际,参照市局全面组织实施。
3.持续做实监督抽检闭合管理。监督抽检工作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实际,以婴幼儿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和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合理分配监督抽检比重,按照抽检规范,有序开展监督抽检工作。食品生产环节完成市本级抽检监测4490批次。围绕“抽”“检”“处”三个核心环节,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科学精准,食品抽检全过程“背靠背”,不合格食品处置闭合高效,食品风险研判及时深入,承检机构管理统一规范,使食品抽检监测更加精准、高效、科学地服务于日常监管。
4.全面用好“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在食品生产企业、名特优作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大型连锁超市和药店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化扩面,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的实际应用,强化企业数据录入的即时性和准确性,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线动态活跃度不低于90%,新办(变更)企业注册(变更)上线率100%。同时,进一步推广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的云平台应用,推动我市食品生产监管向智能化信用监管转变。
(二)做好监管重点工作。
1.做好冷链输入风险管控。要严防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结合“浙冷链”抓好食品生产环节的物防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三证一码”,按照“四个不得”(没有检验检疫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不得上市销售)的要求,严格做好冷链食品(食品原料)从入口到销售的全链条追溯,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在食品生产环节“全受控、无遗漏”。
2.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结合《浙江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要求,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要加强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其所生产保健食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严厉查处经营环节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以及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二要完成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集中3个月时间,对标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7种保健功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要推进风险智控场景应用建设。2021年底,全市所有获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上线运行。
3.加大小作坊治理提升力度。深入推广以园区集聚、行业助推、阳光透明、精品示范为抓手的整治提升模式,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继续保持100%,环境卫生达标率90%以上;对到期的名特优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完成复评工作。继续推动实施以“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为主要内容的“5S”现场管理模式,对已创建的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5S”管理,鼓励其他食品小作坊加工在符合《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的基础上实施“5S”管理。以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白酒和肉制品为重点,推动小作坊园区化、标准化、品牌化、阳光化、智慧化,鼓励各地推进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集聚区建设,每建成一个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集聚区,有政府相关文件佐证并通过省市局验收,所在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年终考核中加分。
(三)做强风险管控工作。
1.推进“浙食链”系统运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和使用“浙食链”系统,指导企业按照“一码统管、闭环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厂厂阳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溯源、事事倒查”的具体要求,完成与食品安全监管云平台的数据交互,通过产品赋码、数据对接和视频接入等技术手段的综合应用,做好食品生产销售全链条追溯工作,至2021年底,全市完成45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按照“全程监管智慧化、关键环节可视化、闭环管理常态化”的目标和“企业时时管控、监管事事闭环、社会处处监督”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研究和建立“阳光工厂”建设的通用技术标准,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工过程的规范化、透明化改造,至2021年底,全市创建阳光工厂155家。
2.开展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一是高风险食品整治。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糕点、肉制品、固体饮料、蜂蜜、边销茶、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排查企业风险隐患,严查严防严管,提升我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状况。二是食品添加剂整治。以香精香料为重点,对我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销售情况,促进我市食品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三是食品标签整治。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整治,重点排查梳理各类食品标签标识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地产食品标签标识的真实规范。
3.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指导企业加大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进行HACCP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寻找“CCP”点活动,帮助企业掌握和运用危害分析的方法排查风险点,并采用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至2021年底,完成15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CCP”点排查工作,规上企业HACCP获证数不低于90%。
(四)做强监管队伍培养。
1.加强学习培训。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着重抓好法律知识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判例的学习,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用法能力;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工艺、技术标准等专业知识培训,能运用危害分析等技术手段,查找食品生产风险点,把握日常监管重点,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
2.注重学以致用。监管人员要运用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结合工作实际,熟练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食品小作坊的检查要点和方法,边学边做,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风险防控的能力;同时,要善于借用外力,向企业、检测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借力,充分发挥了解食品行业、专业知识丰富、热心食品安全科普的各领域专家的作用,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一是按照省局要求,推动“浙食链”“浙冷链”、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能力。二是压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聚焦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三是守住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底线,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是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争取新业态新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试点。五是持续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六是制定亚运会食材专仓及运行管理工作方案,探索开展食用农产品供杭标准体系建设。具体任务如下:
(一)推动“浙食链”系统应用。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关于“全链条,严格监管”精神,加快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简称“浙食链”)部署应用,构建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明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传等工作,全市315家食品经营单位接入“浙食链”系统。
(二)深化“浙冷链”系统应用。强化“浙冷链”系统与冷链智控场景的深度融合,按省局要求增加冷链食品交通运输车辆和冷库备案、温度监控信息,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的常态化闭环管理,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浙冷链系统赋码率和扫码率保持在100%,第三方冷库完成网上备案全覆盖,70%以上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接入食品冷链风险智控系统。
(三)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开展第二轮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包含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系统应用),推动农批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食盐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全市10家农批市场100%建立入场销售者电子档案,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系统应用率不低于60%,按照省局新下发创建标准培育A级、AA级规范化农批市场各2家。本市食盐批发企业100%接入食盐风险智控应用,90%以上省外在杭设立销售机构的食盐批发企业按照要求录入信息。
(四)进一步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对接案件查办系统、食品抽样检验系统、企业奖惩情况等,每年实行一次动态调整。推动建立风险分级与双随机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确保风险分级全覆盖、风险处置全闭环。2021年底,实现持证食品销售者100%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五)扎实推进流通领域重点主体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根据总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安排,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主体资质、场所环境、生产经营过程三方面整治。以大中型商超、小蔬菜门店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示范小蔬菜门店”等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一批达到新标准、新形象、新零售要求的经营者样板,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校园周边小食杂店智控提升等活动,已创建完成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品质示范超市”100%开展自我承诺。今年全市完成11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70家“示范小蔬菜门店”创建工作。
(六)强化流通领域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要求,推行不同机构抽检的“大分离”模式。加强对大型商超、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农村市场和蔬菜小门店的抽检批次,重点突出食用农产品,合理制定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对食用农产品抽检不低于60%,对小食品店(果蔬直营店)的抽检比例应大于10%。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加快推进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迭代升级。一是持续推进餐饮智慧监管系统的应用。鼓励各类型餐饮单位将“众食安”APP作为内部管理系统使用,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大、中、小学校)、“一老一少”(养老机构、幼儿园)食堂、医院食堂,以及连锁、品牌餐饮企业等通过众食安企业端APP落实食材票据、健康晨检、餐饮具消毒等信息的上传管理,规范使用率达100%,并逐步向中小型餐饮单位拓展。二是加快推进智能设施设备安装更新。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等加装物联设施设备,实现预警报警功能,加快推进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等要实现“智能厨房”全覆盖;各地要强化餐饮智慧监管数据的运用,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实现精准、靶向监管。三是加速推进智治场景的迭代升级。推广使用阳光厨房、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智控、网络餐饮“以网管网”、校园食品安全智治等应用场景,加速与“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对接融合,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信息化协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
(二)持续推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阳光视频接入网络订餐平台。鼓励网络订餐平台线上餐饮店铺接入阳光厨房视频,监控覆盖烹饪加工、食材打包等重要环节,同时接入智慧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数据,包括日常监管信息,供消费者订餐查看,了解该店铺食品安全和后厨卫生状况。全市入网餐饮单位开通“网上阳光厨房”不少于500家。借鉴线下餐饮示范店创建经验,打造一批高品质的网络订餐示范店。二是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按照“以网管网、技术管网、协同管网”的要求,做到网络订餐“线上线下同步监管”。线上应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系统”对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监控和抓取,线上证照公示率达到99%以上;根据总局和省局抓取数据做好线下核查,加强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地检查不少于辖区入网餐饮单位总数的5%,具体以省局下发数据为准。三是继续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管理。加强与饿了么、美团两大平台的协作,逐步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长效机制。采取品牌商家自创的特色“食安封签”模式和平台发放的统一标识“食安封签”模式。
(三)着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创建“阳光餐饮街区”。突出监管业务系统集成、线上线下同步规范,指导城市综合体、美食街、重点商圈等餐饮聚集区实施提升行动,各地至少创建1条“阳光餐饮街区”。推动“餐饮街区”管理主体建立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实现食品安全自治、共治;加快餐饮商户后厨环境改造提升,并建成“阳光厨房”;结合“放心消费行动”,培育并创建放心餐饮店;推行“一店一码”,公示商家资质、日常检查、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信息。二是开展餐饮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以“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为载体,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不断强化餐饮单位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大型以上餐饮、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查考核,实现自查自评和监督抽考全覆盖,并逐步向中小餐饮单位、入网餐饮单位延伸。三是持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督促餐饮企业落实《浙江省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推行小份菜、半份菜活动,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倡导使用可降解餐饮具、打包盒,推行“公勺公筷”和“光盘行动”,引领社会新时尚,积极开展督查暗访,曝光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和现象。
(四)积极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一是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与教育、卫健、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共同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消C进度,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校外供餐单位HACCP或ISO22000认证率达100%;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基本建成一张网、全覆盖;强化春秋季开学期间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200米范围餐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学校幼儿园“智能厨房”建设,新建“智能厨房”1500家。二是实施农村家宴转型提升行动。以建设高质量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培育高水平农村家宴规范化产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牵引农村消费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加大《农村家宴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宣贯;推进新一轮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培育指导成立家宴公司,全市二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开展农村家宴“三化”试点工作;新建农村家宴放心厨房20家,阳光厨房110家,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智控应用场景(众食安APP)使用率100%。
(五)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推进许可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改革,释放改革红利,结合杭州实际,依法从严把关“禁开区”餐饮经营许可,积极开展无证和小餐饮整治,以包容审慎原则推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餐饮食品安全许可,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三小一摊”数据库清理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主体退出机制,确保数据底数真实、有效。二是推行餐饮“红黑榜”制度。根据省局《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扶优汰劣,曝光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推动餐饮单位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至少发布6期“红黑榜”,督促黑榜餐饮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到位。鼓励各地探索驾照式扣分管理、“食安指数”社会公示等餐饮管理创新模式,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三是探索食品管理监管新方式。积极培育职业化检查员队伍,逐步建立健全专业化、职业化的餐饮食品安全检查队伍,落实第三方检查评估;充分发挥食安网络作用,开展食品安全协查协管;加强与新闻媒体、保险机构、行业协会、自治组织等沟通合作,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实现社会共治。四是推行电子证书应用场景。大力推进“电子许可证”和“电子健康证”应用,进一步完善电子证书应用场景,在食品经营许可增量中推行“电子许可证”基础上,逐步实现存量证书电子化应用。实现“电子健康证”跨区域使用。五是做好抽检分离工作。加快推进抽检分离工作落地见效,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对大宗食品、调味品、餐饮具等列入常规性抽检,重点加大对饮品(包括现榨饮料)、火锅底料罂粟壳、食用油、煎炸用油、水产品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检测,及时发现食品风险隐患,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率达100%,加强抽检闭合管理,涉及上游食材要向流通、生产等部门追溯,涉嫌刑事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
(六)做好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筹备工作。一是完善亚运会保障组织领导架构。成立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亚运会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工作方案,主动争取省局在对浙江省外食品供应商监管、兴奋剂检测、保障方案等方面给与支持。建立部门协同的食品安全保障合作协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亚运会组委会的决策部署。二是做好食材供应保障。协调亚组委做好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推进运动员食材专仓建设,制定食材供应保障方案,指导市药检院完成杭州亚运会确定的相关兴奋剂检测资质的认定,提升实验室检测水平,制定食品检测方案。三是开展承接酒店改造提升工作。按照重大活动保障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开展检查评估,督促整改提升,通过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智能厨房”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并接入城市大脑。四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监督检查严、风险把控准、应急处置快的专业化人才队伍,适时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培训和交流学习。
(七)做好各类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一是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后峰会前亚运期间,杭州每年将承办一系列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相关活动,做好西博会、文博会、云栖大会等食品安全保障,固化长效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二是做好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认真做好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的食品安全保障,安排人员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巡查,并结合时令特点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确保消费者用餐安全。三是做好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结合中高考保障特点,认真做好夏季、秋季高考和中考食品安全保障,提前做好人员安排,重点做好学生用餐食堂的定点巡查,并加强备考学校周边餐饮店的监督检查,保障师生用餐安全。
附件:1.2021年食品协调(抽检)量化任务分解表
2-1.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清单
2-2.2021年杭州市浙食链和阳光工厂创建任务分
配表
2-3.杭州市十类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清单
3.202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配表
4-1.2021年餐饮监管工作任务分配表
4-2.2021年餐饮监管工作报表
附件1
2021年食品协调(抽检)量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指标 |
区县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数 |
镇街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覆盖率 |
食品安全抽检秘书处设置 |
抽检能力规范化建设“16个有”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硬分离批次数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率 |
不合格食品处罚率 |
不合格食品按期处置率 |
三星级镇街食安办评定数 |
四星级镇街食安办申报数 |
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优秀率 |
上城区 |
1 |
100% |
- |
- |
1290 |
高于全省平均值 |
高于全省平均值 |
90% |
2 |
根据省食药安办分配数,另行明确 |
60% |
下城区 |
1 |
100% |
- |
- |
1900 |
90% |
- |
60% |
|||
江干区 |
1 |
100% |
- |
- |
2300 |
90% |
- |
60% |
|||
西湖区 |
1 |
100% |
- |
1 |
3000 |
90% |
1 |
60% |
|||
拱墅区 |
1 |
100% |
- |
- |
1800 |
90% |
4 |
60% |
|||
滨江区 |
1 |
100% |
- |
1 |
1300 |
90% |
- |
60% |
|||
萧山区 |
1 |
100% |
1 |
1 |
3510 |
90% |
15 |
60% |
|||
余杭区 |
1 |
100% |
1 |
1 |
2500 |
90% |
5 |
60% |
|||
富阳区 |
1 |
100% |
1 |
1 |
1630 |
90% |
6 |
60% |
|||
临安区 |
1 |
100% |
1 |
1 |
1860 |
90% |
8 |
60% |
|||
桐庐县 |
1 |
100% |
1 |
1 |
1080 |
90% |
10 |
60% |
|||
淳安县 |
1 |
100% |
1 |
1 |
600 |
90% |
14 |
60% |
|||
建德市 |
1 |
100% |
1 |
1 |
1280 |
90% |
8 |
60% |
|||
景区 |
1 |
100% |
- |
- |
245 |
90% |
- |
60% |
|||
钱塘 新区 |
1 |
100% |
- |
1 |
1320 |
90% |
- |
60% |
|||
合计 |
15 |
100% |
7 |
10 |
25615 |
90% |
73 |
60% |
附件2-1
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绩效目标 |
完成时间 |
工作举措 |
1 |
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100%,市级开展2场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各区县局不少于1场。 |
11月底 |
1.全面落实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覆盖率达到100%;2.组织开展履责报告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17场以上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通过履责经验分享、失责教训剖析、监管点评跟进、生产过程亮化、公开承诺倡议、社会公众参与等方式,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2 |
开展重点食品风险隐患治理 |
完成15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CCP”点排查。
|
11月底 |
1.组织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行动。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的风险隐患治理清单和治理措施,组织实施靶向治理;2.深入推进寻找CCP 行动。试点先行,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指南要求导入关键控制点防控措施;3.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行动。开展部门间联合督查,指导各地继续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加大打击保健食品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力度,严厉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
3 |
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 |
企业年度风险等级评价率达100%,市本级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240家。 |
11月底 |
1.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开展全覆盖评价;2.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体系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市本级以特殊食品、婴辅食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选择15家开展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
4 |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
全市规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获证数不低于90%。名特优小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全市实施“5S”管理。 |
11月底 |
1.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2.开展规上企业HACCP 认证行动;3.持续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的要求,小作坊登记建档率达100%。以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白酒和肉制品为重点,推动小作坊园区化、标准化、品牌化、阳光化、智慧化。 |
5 |
推进食品生产智慧监管 |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智控场景接入率达100%;“浙食链”接入食品生产企业450家;“阳光工厂”应用场景接入企业155家。 |
11月底 |
1.加快推进“特殊食品风险智控”场景应用,至2021 年底,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接入该场景;2.加快启动“阳光工厂”场景建设。在企业生产加工的关键场所安装视频监控(155家),对生产加工过程的违规行为进行实时抓拍;3.加快推进“浙食链”应用场景建设。督促各地指导企业增加必要的设施设备改造投入,加快产品追溯数据对接进度,至2021 年底,全市450家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追溯信息接入“浙食链”。 |
附件2-2
2021年杭州市浙食链和阳光工厂创建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区域 |
获证企业数 |
浙食链 |
阳光工厂 |
1 |
上城 |
9 |
2 |
1 |
2 |
下城 |
4 |
1 |
1 |
3 |
江干 |
3 |
1 |
1 |
4 |
拱墅 |
23 |
6 |
2 |
5 |
西湖 |
74 |
25 |
8 |
6 |
滨江 |
19 |
5 |
3 |
7 |
萧山 |
219 |
55 |
20 |
8 |
余杭 |
560 |
100 |
36 |
9 |
钱塘 |
103 |
25 |
10 |
10 |
景区 |
67 |
25 |
8 |
11 |
富阳 |
143 |
35 |
10 |
12 |
临安 |
354 |
80 |
25 |
13 |
桐庐 |
106 |
30 |
10 |
14 |
建德 |
108 |
30 |
10 |
15 |
淳安 |
126 |
30 |
10 |
合计 |
1918 |
450 |
155 |
附件2-3
杭州市十类重点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清单
食品品种 |
隐患治理重点 |
婴幼儿配方食品 |
抽检重点微生物。 |
速冻食品 |
防控外包装新冠病毒。 |
乳制品 |
抽检重点酸度、蛋白质。 |
肉制品 |
防控外包装新冠病毒;抽检重点亚硝酸盐。 |
水产制品 |
防控外包装新冠病毒;抽检重点淡水产品中抗生素,水产干制品中多环芳烃,调味水产品中微生物(沙门氏菌)等。 |
蜂产品 |
检查重点掺假(葡萄糖、麦芽糖、果糖)。 |
调味品 |
抽检重点防腐剂(苯甲酸等)。 |
茶叶 |
春茶、精品茶重点检查假冒原产地情况;抽检重点夏秋茶农药残留。 |
冷冻饮品 |
防控外包装新冠病毒;抽检重点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 |
包装饮用水 |
检查重点仿冒商标情况;抽检重点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 |
附件3 202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配表 |
|||||||||||
单位 |
放心肉菜超市创建 |
超市放心承诺 |
农批市场电子档案 |
农批市场风险智控应用率 |
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创建 |
食盐风险智控应用 |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 |
流通环节“浙食链”系统应用 |
浙冷链系统赋码率和扫码率 |
大中型冷库冷链风险智控* |
示范小蔬菜门店 |
上城 |
1 |
100% |
100% |
15超 |
100% |
70%* |
6 |
||||
下城 |
1 |
100% |
100% |
15超+1配 |
100% |
70% |
6 |
||||
江干 |
1 |
100% |
100% |
18超 |
100% |
70% |
6 |
||||
西湖 |
1 |
100% |
100% |
21超 |
100% |
70% |
6 |
||||
拱墅 |
1 |
100% |
100% |
11超 |
100% |
70% |
6 |
||||
滨江 |
1 |
100% |
100% |
11超+1配 |
100% |
70% |
6 |
||||
萧山 |
1 |
100% |
100% |
大于60% |
2(1A) |
100% |
9超 |
100% |
70% |
6 |
|
余杭 |
1 |
100% |
100% |
大于60% |
2 (2A) |
100% |
19超+2配+162批 |
100% |
70% |
6 |
|
富阳 |
1 |
100% |
100% |
5超 |
100% |
70% |
6 |
||||
临安 |
1 |
100% |
1 |
100% |
3超 |
100% |
70% |
6 |
|||
桐庐 |
0 |
100% |
100% |
7超 |
100% |
70% |
2 |
||||
淳安 |
0 |
100% |
100% |
大于60% |
100% |
4超 |
100% |
70% |
2 |
||
建德 |
0 |
100% |
100% |
1超 |
100% |
70% |
2 |
||||
景区 |
0 |
0% |
100% |
0 |
100% |
0% |
0 |
||||
钱塘新区 |
1 |
100% |
100% |
10超 |
100% |
70% |
4 |
||||
合计 |
11 |
4 |
1 |
315 |
70 |
大型冷库企业:库容量大于1000立方米;中型冷库企业:库容量大于500立方米、小于1000立方米。
浙食链应用系统:主要面向联华、物美、华润万家等大型商超,五和肉类批发市场(一级、部分二级批发商),学校配送单位(仅限粮油、调味品和冷鲜肉)
附件4-1
2021年餐饮监管工作任务分配表
地区 |
“阳光餐饮街区” (个、条) |
平台阳光厨房接入(家) |
新建农村家宴厨房(家) |
农村家宴 阳光厨房完成数(家) |
新建学校幼儿园智能 阳光厨房数(家) |
上城 |
1 |
40 |
- |
- |
40 |
下城 |
1 |
40 |
- |
- |
60 |
江干 |
1 |
40 |
- |
- |
95 |
拱墅 |
1 |
40 |
- |
- |
95 |
西湖 |
1 |
40 |
2 |
5 |
130 |
滨江 |
1 |
40 |
- |
- |
60 |
萧山 |
1 |
40 |
3 |
20 |
230 |
余杭 |
1 |
40 |
10 |
20 |
255 |
富阳 |
1 |
30 |
10 |
20 |
120 |
临安 |
1 |
30 |
4 |
20 |
100 |
桐庐 |
1 |
25 |
- |
20 |
75 |
建德 |
1 |
25 |
4 |
5 |
80 |
淳安 |
1 |
25 |
1 |
- |
75 |
钱塘 |
1 |
25 |
1 |
- |
80 |
景区 |
1 |
5 |
- |
- |
5 |
合计 |
15 |
485 |
35 |
110 |
1500 |
附件4-2
2021年餐饮监管工作报表
区域 |
阳光餐饮街区 |
订餐平台阳光厨房 |
学校幼儿园 智能阳光厨房 |
农村家宴阳光厨房建设 |
农村家宴厨房建设 |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完成率 |
任务数 |
完成数 |
完成率 |
任务数 |
完成数 |
|
上城 |
1 |
40 |
40 |
- |
- |
- |
- |
- |
||||
下城 |
1 |
40 |
60 |
- |
- |
- |
- |
- |
||||
江干 |
1 |
40 |
90 |
- |
- |
- |
- |
- |
||||
拱墅 |
1 |
40 |
100 |
- |
- |
- |
- |
- |
||||
西湖 |
1 |
40 |
150 |
5 |
2 |
|||||||
滨江 |
1 |
40 |
60 |
- |
- |
- |
- |
- |
||||
萧山 |
1 |
40 |
220 |
20 |
3 |
|||||||
余杭 |
1 |
40 |
250 |
20 |
10 |
|||||||
富阳 |
1 |
30 |
120 |
20 |
10 |
|||||||
临安 |
1 |
30 |
100 |
20 |
4 |
|||||||
桐庐 |
1 |
25 |
75 |
20 |
- |
- |
||||||
建德 |
1 |
25 |
60 |
5 |
4 |
|||||||
淳安 |
1 |
25 |
60 |
- |
1 |
|||||||
钱塘 |
1 |
25 |
110 |
- |
1 |
- |
||||||
景区 |
1 |
5 |
5 |
- |
- |
- |
- |
- |
||||
合计 |
15 |
485 |
1500 |
110 |
35 |
注:学校幼儿园总基数不包括高校、成人学校及其他学校食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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