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评价性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期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共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7批次。
本期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共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7批次。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评价性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本期市本级食品评价性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共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7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7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饮料8批次、食用农产品41批次,均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