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13批次饮料、调味品、酒类不合格的通告 (2015年第2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共30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饮料1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 11批次;调味品5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2批次样品;酒类4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焙烤食品52批次样品;薯类及膨化食品15批次样品;糖果及可可制品11批次样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样品。
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共30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饮料1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 11批次;调味品5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2批次样品;酒类4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焙烤食品52批次样品;薯类及膨化食品15批次样品;糖果及可可制品11批次样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样品。
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饮料、调味品、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共30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饮料1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 11批次;调味品5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糖2批次样品;酒类4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焙烤食品52批次样品;薯类及膨化食品15批次样品;糖果及可可制品11批次样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6批次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陶朱翁(天津)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53%VOL陶朱翁酒检出酒精度不达标;天津市真如果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椒粉检出二氧化硫不达标;天津市佳臣氏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康恩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电导率和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莲花淀水处理新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东丽区丽水纯净水厂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雍泉健康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雍泉饮用纯净水、雍泉矿物质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电信泰立丰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瓶(桶)装饮用水纯净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华龙盛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天津渔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净水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绿源天然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西青、滨海新区、北辰、静海、武清、蓟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6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市市场监管委对10家大型企业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这10家企业是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天津津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春发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顶园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凯涛奇食品有限公司、天津雀巢有限公司、帝高(天津)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多力食品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 附件1-11下载】: 1.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5.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6.食糖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7.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8.焙烤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9.薯类及膨化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0.糖果及可可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11.炒货食品及尖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8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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