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11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 、调味品、酒类、饼干、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罐头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肉、蔬菜、水果)等19类食品2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215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 、调味品、酒类、饼干、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罐头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肉、蔬菜、水果)等19类食品2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215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乳制品 、调味品、酒类、饼干、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罐头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肉、蔬菜、水果)等19类食品2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215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同市开发区宜源生鲜便利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大同市开发区盛宏超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生产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检验项目和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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