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时间: 2023-05-11
来源: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4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4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41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市鑫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振中路分店销售的标称新乡市福乐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核桃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16,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
2.武陟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胖发祥购物广场销售的1批次北山姜,铅检出值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
3.三门峡市陕州区孙家生蔬便利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2.6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4.许昌市东城区卫军卤肉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2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5.河南美道家实业有限公司陕州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6.许昌市东城区老家饺子馆使用的1批次盘子,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7.镇平县佳佳购物中心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2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8.许昌市东城区淘淘面皮老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3年5月10日
标签:
食用农产品
方便食品
膨化食品
速冻食品
冷冻饮品
抽样检验
淀粉制品
调味品
豆制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用油
果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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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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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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