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2期)
时间: 2023-06-21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食品474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食品474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食品474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局直大连海鲜店销售的母飞蟹(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七台河市桃山区鲜悦来河马海鲜超市销售的小飞蟹(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共和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绥化市北林区天一海鲜饭店销售的柳根鱼(其他淡水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晓燕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铁力市超凡庆龙生鲜超市销售的油麦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哈尔滨市松北区婷婷蛋糕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村复合煎饼(玉米口味),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牡丹江市西安区万达广场富山铁板烧餐厅提供并使用的餐盘、餐杯,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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