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期)
时间: 2023-06-2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糖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4大类食品76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糖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4大类食品76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糖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4大类食品76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宇尚婷超市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高淳区光有早点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常州市钟楼区北港欧润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百草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明治紫米沙拉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州市靖江市天天人家排挡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刘仁春面点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扬州市高邮市三合万润达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津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无锡市锡山区东亭登勇蔬菜摊销售的药芹(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徐州市鼓楼区新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南京趣多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锅巴(葱香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和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宿迁市宿城区芝小官餐饮店销售的三文鱼,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南京市建邺区廖祥初学芳农产品经营部(美团网)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扬州市仪征市真州湘辣世家酒店使用的骨碟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无锡市梁溪区水荣城粉面小吃店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常州市上黄镇农贸市场沈广霞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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