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塞尔维亚制订葡萄酒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包装签法规

时间: 2023-07-14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
2023年7月10日,塞尔维亚农林和水资源部发布公告,制订葡萄洒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包装标签法规,自发布之日实施。
   2023年7月10日,塞尔维亚农林和水资源部发布公告,制订葡萄洒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包装标签法规,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范围及定义。包括:起泡酒(发酵产生二氧化碳,在温度为20℃的密闭容器中压力至少为3bar,总酒精含量不得低于8.5%)、利口酒、优质起泡酒、优质芳香起泡洒、半起泡酒、部分发酵酒等;
 
  2.声明及标签不允许使用的具体规定。不得提供可能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关于产品的特征(性质、身份、特性、成分、数量、质量、来源等);赋予产品某些不具备的性质、特性;无原产地产品的标签和包装;最高级等词语:在无原产地的产品上使用葡萄产地名称、地理特征名称;不得包含涉及产品能够预防、治疗或药用特性的信息,以及违反法规或道德的表述等;
 
  3.标签信息及标识方法。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如:利口酒;起泡洒等)、净含量、实际酒精含量(以%vol表示,含量大于1L字符高度不小于5mm、净含量为0.2L-1L字符高度不小于3mm、净含量小于0.2L字符高度不小于2mm)、原产地、生产及灌装企业名称及地址、进口商名称和地址、酒的甜度(含糖量仅针对起泡酒、优质起泡酒和优质芳香起泡酒等)、批次、产品含有可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浓度高于10mg/l的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表示)。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