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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5期)

时间: 2024-07-01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其他食品等15大类食品132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和糕点等4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和其他食品等15大类食品132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和糕点等4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市丹徒区新城米德宝餐厅使用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迁市宿豫区易佳旺超市销售的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无锡市滨湖区顺粤楼酒店销售的冬菜春笋(自制酱腌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连云港佳之妍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常州市武进区湟里贰零伍特色面馆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苏州优尼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杏花楼食品厂生产的芝麻酥糖,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徐州市泉山区大张烙馍村酒店销售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镇江市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金谷路分公司销售的鲜活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宿迁市宿城区二狗拉面馆使用的小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锡山区丽美百货超市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蒙山草鸡酒店销售的海蜇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得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扬州荷鲜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削纯藕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常州市花园综合市场朱云强销售的大白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徐州市阳光·惠民一农贸潘敏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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