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9期)
时间: 2024-08-02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等18大类食品107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等18大类食品107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餐饮食品等18大类食品107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安市洪泽县高良涧镇明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通市启东市鼎元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 餐馆自行消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镇江市城北农贸市场赵蓉文(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河虾(鲜活),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徐州市铜山区世纪佰联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皓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面包(软式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6,规格型号:360克/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无锡市新吴区宜客来超市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镇华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嘉兰食品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生产的原味花生(生产日期/批号:2024-01-10,规格型号:5kg/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扬州市仪征市新城镇世纪华联加盟店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淮安市淮安区清姬沙县小吃店使用的方盘,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南京市高淳区乐多日杂超市销售的去皮小菠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标称宿迁市兴呱呱瓜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兴呱呱瓜蒌籽(话梅味)(烘炒类)(生产日期/批号:2024-03-25,规格型号:100克/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南通市启东市玉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白萝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福才精品店销售的标称兴化市五味调料食品厂生产的生粉(食用玉米淀粉)(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1,规格型号:18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苏州工业园区诗法水果摊销售的桑葚,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徐州市睢宁县八猪麻辣烫店使用的大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南京市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下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久盛食品原料淮安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8,规格型号:300g/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江阴周庄分公司销售的桑葚,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常州万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味腰果(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宿迁遇见鲜果有限公司宿城区分公司销售的小台芒,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刘太太休闲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语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2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阳金陵西路店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常州市金坛区水北苏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金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青豆(油炸豌豆)(生产日期/批号:2023-12-0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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