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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1期)

时间: 2024-08-21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3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11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2类食品32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11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宁波杭州湾新区跃动纯净水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康惠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天岩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浙江劲膳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背三七诺丽果粉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嘉兴苇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粉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春芽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二)杭州临安天目暖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购进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嘉兴市经开长水庆丰幸福里农贸市场小高淡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温州市瓯海瞿溪孔海英淡水鱼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嘉兴市南湖区城西学成水产品销售点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西门菜场周学领河鱼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浙江德清东衡孟頫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老酒(黄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德清东衡孟頫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814.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814.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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