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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4期)

时间: 2024-09-08 来源: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蜂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40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蜂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40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宁区鱼胜饭店使用的淡水鮰鱼(鲜活),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饿了么来点田鲜果(江北新区店)(经营者为江北新区安小宇便宜水果店)在手机APP(饿了么)销售的精品优选香蕉,其中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万寿村农贸市场个体户崔思通销售的白芷(香辛料类),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宁区大话煮义餐饮店使用的牛蛙(鲜活),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京春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生姜,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标称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pdf
 
     2.不合格产品信息.pdf
 
     3.合格产品信息.pdf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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