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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5期)

时间: 2024-12-03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9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34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9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34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慈溪市周巷镇金源纯净水厂生产的盛世家庭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桐乡市乌镇凡凡土特产网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桐乡市一品斋茶食有限公司生产的姜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台州市路桥区惠易优超市销售的榨菜头(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宁波鄞州明楼郑彩英食品店销售的樱花虾皮,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大云农贸市场屠国兴摊位销售的小青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杭州萧山新塘街道王偲沅蔬菜营业部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杭州殿锋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杭州市西湖区汪姐蔬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杭州亩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舟山市定海区小虎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舟山市定海区蒋珊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八)平湖市当湖街道玉芳蔬菜摊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127.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127.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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