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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时间: 2024-12-10 来源: 宝鸡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太白县市场监管局聚焦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部署要求,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假借“特供”“内供”“专供”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太白县市场监管局聚焦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部署要求,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假借“特供”“内供”“专供”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统筹“一盘棋”,凝聚工作合力。成立了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调度会商等工作机制,明确由县局食药股牵头,执法大队、检测中心、法规股、市场股等紧密配合,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本辖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特供酒”清源打链工作走深走实。
 
  唱好“进行曲”,狠抓问题线索。深入推进线上“大清理”,全面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信息的监测排查,严查“特供酒”虚假广告,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抓好线下“大排查”工作,对辖区酒类销售门店、大型商超、餐饮经营户等酒类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严查采购销售“特供酒”,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执行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共排查发现线索2条、没收“内供酒”8瓶、涉案金额0.08万元。同时,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打好“组合拳”,推进清源断链。积极与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对接,对辖区内酒类经营单位寄递环节开展联合检查,严查邮寄、销售标注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产品,向酒类经营单位、快递经营者宣传了两起典型特供酒案例,警示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坚持“执法+教育”相结合,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向经营主体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同时,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发布消费提示等,引导消费者杜绝购买、积极举报“特供酒”,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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