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强化“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监测监管
时间: 2024-12-11
来源: 楚雄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
近年来,有的商家利用人们对于特供、专供产品的猎奇心理开发一些“特供酒”“专供酒”等产品,制造提升消费档次的幻象,让消费者误以为此类酒品具有特殊身份和卓越品质。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武定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强化“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监测监管,着力净化酒类行业市场广告环境。
近年来,有的商家利用人们对于特供、专供产品的猎奇心理开发一些“特供酒”“专供酒”等产品,制造提升消费档次的幻象,让消费者误以为此类酒品具有特殊身份和卓越品质。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武定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强化“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监测监管,着力净化酒类行业市场广告环境。
近年来,有的商家利用人们对于特供、专供产品的猎奇心理开发一些“特供酒”“专供酒”等产品,制造提升消费档次的幻象,让消费者误以为此类酒品具有特殊身份和卓越品质。为规范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武定县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强化“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监测监管,着力净化酒类行业市场广告环境。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规范引导。围绕“特供”“内供”“专供”标识虚假宣传行为,以白酒厂、商场、超市、餐饮店、酒吧等各类酒品经营场所为重点,开展线下排查和线上监测。着重排查酒类产品外包装盒、纸箱、酒瓶等包装材料上是否存在“特供”“专供”“限量供应”“内供”等字样,是否有侵犯商标专用权、仿冒知识商标等虚假标识,散装白酒的标签是否符合规范,发布的酒类产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内容等。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经营主体宣传酒类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体现执法温度。
二是开展发布提醒,规范宣传行为。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酒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加强防范知识产权违法风险。通过发布抵制“特供酒”倡议书,呼吁消费者不买“特供酒”,经营者拒卖“特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从观念上拒绝这种所谓“特供”酒。
三是畅通投诉通道,营造共治氛围。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动员广大消费者和行业经营主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为净化酒类行业市场保驾护航。提醒消费者、经营者一旦发现酒类违法线索要及时向市场监管局或公安机关举报,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截至目前,武定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执法车辆19台次,检查酒类市场经营主体161户,其中:白酒厂2个、白酒专营店13个、商场超市29个、餐饮店35个、酒吧12个、食品店63个、农贸市场7个。暂未发现行政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存在虚假宣传各类酒品的违规违法行为和涉嫌“特供”“内供”“专供”字样的违法广告线索。
下一步,武定县市场监管局将持之以恒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推进排查行动,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酒类市场广告宣传监管长效机制,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