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6期)

时间: 2024-12-13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6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48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6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48批次、不合格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舟山市恒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槐花井水磨年糕,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三门县思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好味来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驻马店市好味来调味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丽水市花丘商贸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柒色茶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汁饮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金华市婺城区祝惠兰手工拉面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市西湖区汪姐蔬果店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舟山市定海区吴西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舟山市定海区吕允红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金华、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1204.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41204.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