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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香型白酒》新国标正式启用

时间: 2025-06-08 来源: 中国酒业协会CADA微信号
核心提示:
2025年6月1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酱香型白酒》最新国家标准(GB/T 10781.4-2024)正式实施,全面替代原标准GB/T 26760-2011。这一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酱香型白酒行业迈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25年6月1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酱香型白酒》最新国家标准(GB/T 10781.4-2024)正式实施,全面替代原标准GB/T 26760-2011。这一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酱香型白酒行业迈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据悉,该标准是酱香型白酒自2011年以来的首次更新,修订工作自2021年启动,历时4年完成。修订过程中,通过生产工艺调研、样品普查、感官评价以及公开征求行业和社会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新国标最引人瞩目的亮点,莫过于对酱香型白酒定义的严格界定。新标准明确规定,酱香型白酒必须以粮谷为原料,采用高温大曲或其他糖化发酵剂,经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成,且不得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这一规定,如同给酱香型白酒颁发了一张纯正的“身份证”,保障了酱香型白酒的纯正品质。这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新国标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是新增了产品术语定义,并对酱香型白酒的分类进行了更清晰的界定。其中,明确提出了“酱香型白酒(大曲)”和“酱香型白酒(其他)”两个术语。
 
  酱香型白酒(大曲):以糯高粱、小麦为原料,完全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生产全过程中不进行人工接种微生物,且不使用外源酶。这一术语的提出,不仅强调了传统工艺的核心地位,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透明、规范的产品选择依据。
 
  酱香型白酒(其他):以粮谷为原料,不完全采用或不采用高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酱香型白酒,如麸曲酱香型白酒、混合曲香型白酒等。这一分类方式,既保留了酱香型白酒的多样性,又避免了市场上因分类模糊而产生的混乱。
 
  新国标还对酱香型白酒的生产工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例如,明确了“高温堆积”“高温大曲”“轮次”“下沙”“造沙”等关键工艺术语的定义,并详细规定了如高温制曲、堆积发酵、入窖发酵、高温馏酒等环节的工艺参数和操作要求。这些规定不仅提升了生产过程的可控性,保障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也为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
 
  此外,新国标还对酱香型白酒的感官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新国标引入了“白酒感官风味轮”,结合酱香型白酒的感官共性与特性,按照入口、后味、回味的感知顺序,采用具象化描述(如花香、果香、青草香、曲香、焙烤香等),便于消费者理解和品评。这将引导企业更加注重产品品质的提升,推动酱香型白酒的整体品质向更高水平迈进。
 
  总体来看,《酱香型白酒》新国标(GB/T 10781.4-2024)的实施,标志着酱香型白酒行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这一标准不仅从技术层面规范了生产工艺和品质要求,还通过市场秩序优化和消费者认知提升,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它将推动酱香型白酒行业向更加健康、有序、繁荣的方向发展,也让消费者享受到更高品质、更透明化的产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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