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1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浙江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和食糖等。共抽检11个地市247家生产企业28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8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和食糖等。共抽检11个地市247家生产企业28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8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检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酒类、肉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糖果制品和食糖等。共抽检11个地市247家生产企业28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8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镇海店销售的杭州鑫穗食品厂生产的云片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85g/100g,比标准规定(0.25g/100g)高出2.4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鄞州邱隘东港店销售的宁波市鄞州高桥佳丰食品厂生产的黑麻豆酥糖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10.0mgKOH/g,是标准规定(5.0mgKOH/g)的2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8月02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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