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0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等共9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等共9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8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等共92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7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饼干109批次,不合格2批次;糖果制品97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144批次,不合格5批次;水果制品107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29批次,不合格3批次;粮食加工品12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江门市蓬江区大昌超市有限公司胜利店销售的标示为鹤山市彩虹岭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粮油分公司2018年2月5日生产、规格为1.6L/瓶的金装胚芽玉米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9mmol/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mmol/kg)超出0.58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二)饼干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番禺区随益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示为高州市金蒂源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7日生产、规格为350克/罐的丽芝士?榴莲味威化饼干,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8000CFU/g、29000CFU/g、28000CFU/g、410CFU/g、2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440CFU/g、360CFU/g、260CFU/g、150CFU/g、19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番禺区随益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卡元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5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卡元层层薄脆(香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超出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糖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澄海区东里知味食品厂2018年1月6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清柠姜糖,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90CFU/g、36CFU/g、84CFU/g、68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商品城分公司 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蓬江区正一食品厂 2018年3月3日生产、规格为120克/袋的芝麻酥糖,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36CFU/g、46CFU/g、44CFU/g、88CFU/g、2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汕头市龙湖区易选便利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西琪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5日生产、规格为128克/袋 的榴梿味糖,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10CFU/g、<10CFU/g、23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酒类不合格5批次:1.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福源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9日生产、规格为38%vol,500ml/瓶的长春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5.5%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8.0±1.0%vol)。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2.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福源购物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4日生产、规格为33%Vol,500ml/瓶的大补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0.4%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3.0±1.0%vol)。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3.浈江区家裕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示为吴川市梅滨酒厂2018年4月13日生产、规格为27%vol,600ml/瓶的叙梅广东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1.2%vol,未达到标准规定(27.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汕尾万盛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坡头区群香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产、规格为13%vol,630ml/瓶的黑糯米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6.0%vol,超过标准规定(13.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汕尾万盛商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湛江市坡头区群香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5月6日生产、规格为32%vol,500ml/瓶的鹿乐三鞭酒(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29.7%vol,未达到标准规定(32.0±1.0%vo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金田自选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奇尔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30克/袋的情人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1000CFU/g、48000CFU/g、18000CFU/g、10000CFU/g、19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金田自选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奇尔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28克/袋的红提子,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100CFU/g、8600CFU/g、6100CFU/g、380CFU/g、5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CFU/g的要求;霉菌检出值为97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超出0.9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糕点不合格3批次:1.广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乐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250克/盒的芒果酥,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8.0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超出0.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广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乐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2日生产、规格为250克/盒的椰子酥,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0.7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超出1.1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三塬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5日生产、规格为230克/盒的三奥源 蔓越莓味牛轧沙琪玛 ,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68CFU/g、130CFU/g、43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7月26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