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示及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让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本次共实施监督抽检160批次,抽检的食品种类涉及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20个品种。检验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99.4%。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让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本次共实施监督抽检160批次,抽检的食品种类涉及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20个品种。检验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99.4%。
为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让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共实施监督抽检160批次,主要针对节日大宗食品、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采样。抽检的食品种类涉及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大类20个品种。检验结果显示,合格样品1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率为99.4%。不合格样品是在吴忠市利通区绿草青青超市抽取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吴忠市众伊饮料有限公司的山楂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19-08-26),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已责成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责成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退市、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春节将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特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采购食品时请仔细查看。在采购食品时尽量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固定场所,购买食品时做到“三查三不”:一查食品的厂名厂址、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包装标识是否清晰、齐全,不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储存条件,不购买储存不当的食品和包装破损的食品;三查食品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来源不明的肉制品。购买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2.家庭聚餐时请注意安全。和家人、亲友集体聚餐时,应适量加工制作食品,尽量当餐、当天吃完。不随意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荤素食品,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制作食物时要烧熟煮透,特别是豆角、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现吃现做,尽量在2小时内吃完,剩余熟肉制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冰箱不是保险箱,存放时间较长的卤肉、香肠等肉制品一旦变质极易引发食物中毒,发现有异味或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废弃处理,停止食用。
3.外出就餐时请细心观察。外出就餐或订年夜饭时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食用生冷海产品和自制饮品等高风险食品。倡导文明用餐,杜绝浪费,打包的食品要冷藏保管,不宜保存时间过长。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同时保存好认为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物原样和消费凭证等。
4.网购食品时请慎重选择。网购食品时,建议选择信誉良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注意查看订购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网络订餐时,建议选择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尽量缩短食物的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封签是否完好,并及时食用,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等高风险品种;如需进行二次加工,一定要彻底加热,保证热透后再食用。
5.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正确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虚假广告,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消费食品后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祝广大消费者春节欢乐,阖家幸福!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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