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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6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68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建邺区先兵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二、南京一再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浦珠北路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汤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南京市浦口区小朱咸货店销售的燕子鱼干,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秦皇岛慈生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爱慈生堂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秦皇岛慈生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南京天福园农贸市场刘昌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六、南京市雨花台区周海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菠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南京市雨花台区陈军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八、南京市江宁区招财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zip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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