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8期(总第11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的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的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的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饼干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4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6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博山城东小吕鲜菜店的韭菜,氧乐果的检出值为2.5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二)博山城东威怡农产品经营部的乌鸡,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229.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甲氧苄啶检出值为72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三)博山白塔利清百货店销售的鸡蛋,氟虫腈检出值为0.03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四)朱囡(博山白塔掩的村北园路从南到北第五间营业房)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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