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泰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农村假冒白酒案件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日,泰州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某住户家中堆放着大量的洋河系列白酒,疑似制售假冒白酒窝点。接到线索后,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
近日,泰州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某住户家中堆放着大量的洋河系列白酒,疑似制售假冒白酒窝点。接到线索后,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
近日,泰州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某住户家中堆放着大量的洋河系列白酒,疑似制售假冒白酒窝点。接到线索后,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在该租户租住的南平房内堆有大量洋河系列白酒,分别为蓝色经典海之蓝、天之蓝和梦之蓝等品种,在该租户的北平房内发现存放有大量已灌装好且尚未包装的假冒洋河系列白酒和整套的灌装工具。据统计,现场查处的已包装好的整箱洋河系列白酒共计72箱,已灌装未装箱的洋河系列白酒还有70余瓶。
经调查询问,当事人王某三年前租用该场所,从事空酒瓶、酒箱的回收生意,未办理营业执照。上述白酒是王某用自己收购的白酒外包装材料和低价购入的洋河普曲酒,灌入回收的洋河海之蓝、天之蓝以及梦之蓝的瓶子内,封口并装入相对应的白酒外包装箱中,并以每箱300元-500元的价格卖给回收酒瓶的人,由他们进行销售。
当事人制售假酒的行为侵犯了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经调查,涉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货值已超过10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已将该案移送泰兴市公安局。
自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泰兴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案件查办,全面打击了农村地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672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6户,食品销售单位268户,餐饮服务单位122户,批发市场2家,收缴了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全面保障了农村食品安全,规范了农村食品经营秩序,确保了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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