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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05] 74 号)

时间: 2023-02-21 来源: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心提示: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牢固确立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单位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铁政办发[2005] 74 号
发布日期 2005-09-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未知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05]3号)精神,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的整顿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加工业水平,结合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特点,特制定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牢固确立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整治的原则,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二)工作目标:2005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登记工作,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档案,摸清底数,明确监管责任。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实施分类监管,督促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限期整改,申请并获取生产许可证;对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2006年7月至2006年底,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使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无证生产行为、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三、工作重点

  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8类应获得而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重点区域,主要是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内的熟食品加工区域;重点产品,包括肉制品、调味品、面制品、大米、冷冻饮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重点环节,包括卫生条件、原材料质量、添加剂使用、生产工艺和出厂检验等环节。

  四、整顿方式

  (一)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状况。组织食品监管人员通过进村、入企到户,对本地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地址、证照、主要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设备、原材料进厂把关能力、添加剂使用、产品包装、出厂检验、年产量、技术人员等情况进行逐户调查登记,建立企业档案。以信息化管理网络为载体,编制调查登记软件,进行汇总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使监管工作有的放矢。

  (二)划分监管区域,细化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监管重心下移的方式,以乡镇、村屯、街道、社区等为基本单元,分片划定监管区域,落实监管责任。区域监管必须做到“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并根据调查登记掌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将每户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三员"队伍,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队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实行“四图”,即各监管单位要详细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警示图,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监管。

  (三)实施分类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和责任书,监督企业做到不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凡发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从重处罚。

  严格监管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自2005年7月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要分别将食品添加剂的成分、含量和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使用情况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组织抽检机构,对苗头性使用违禁物质制假势头进行监测,及早发现制假源头,主动应对。继续追查含有苏丹红食品源头,彻底销毁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防止含有苏丹红的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实施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两证一照、质量保证条件、关键加工环节及’原料仓库,查找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包装标识等食品制假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并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依法严查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力量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和首恶分子。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要组织有关行政执法、司法部门直接查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突出重点,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力度。质监部门要围绕肉制品等10类重点食品,突出对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重点项目的检验,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型企业的跟踪抽查和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的抽查。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等后处理措施,对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企业收回其产品;对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和产品,要向社会公开曝光。要以服务群众、保障消费安全为宗旨,对群众投诉的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实行免费检验。要加大扶优扶强力度,及时向社会通报优质产品、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名单,引导消费。

  (五)严格生产许可,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核、检验工作,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肉制品等10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尽快申办、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在坚持许可准入标准和严格条件审查的基础上,督促具备准入条件的企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以肉制品、冷冻饮品、饮料等产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发证检验项目,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监控力度。加强对已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和改进食品生产加工必备条件,出厂食品合格;对已获生产许可证但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由质监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报政府依法取缔。

  (六)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工作成效;及时揭露、曝光食品生产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市食品信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全民质量月”等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声势,广泛教育发动,提高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耀辉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有关要求

  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府对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对当地食品生产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尤其要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监管执法。要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对失职渎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实行会议调度制度,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督促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情况。

  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设备、交通工具陈旧落后,检验场所、设施不齐全等实际问题,确保监督抽查和消费者投诉检验等经费。进一步整合全地区检验检测资源,形成以铁岭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中心,集农残、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及理化指标等多种检验功能于一体的全地区食品监督检验室,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质监部门要从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关,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加快食品检验室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和后续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配合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颁发或吊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工商、卫生、质监部门要及时沟通,相互配合,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有关食品生产企业要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诚信兴企”的宗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承诺,从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制,确保产品质量。

   铁岭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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