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44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652批次样品,检出9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65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蜂产品、水产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9大类食品652批次样品,检出9大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海南、重庆、四川、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
天猫安密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温州安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海黄鱼酥(海苔味),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汇吃六味魔方(经营者为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富源老开元米粉(肥肠笋子味),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省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天猫贵儒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确认该批次野山花蜜实际是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假冒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认可提出的真实性异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召回不合格的假冒产品,并没收违法所得864元,罚款9.9万元。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吉林省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五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粮油批发市场(供应商:韩文军蔬菜批发)的新民豇豆,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甘肃省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西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康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陇椒(螺丝椒),其中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省海口琼山叶波大润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聚湘缘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物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海南省海口琼山文坛路加佳旺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海鲜大世界(供应商:李文军)的冰鲜罗非鱼,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淘宝网渝味大嘴巴(经营者为重庆市綦江区代凌玲电子商务服务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出品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天津津南区慧慧早点铺加工自制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三)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张月云小吃部加工自制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四)淘宝网东北绿野富硒特产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兴镇绿野食品商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天意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条,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天意薯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确认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潘丽娜粉条商店自行分装后销售的该批次马铃薯粉条,不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天意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认可提出的真实性异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召回不合格假冒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6.5万元。
六、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四元桥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市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祖名臭豆腐(麻辣味),经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浙江省杭州市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七、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天猫馋来香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复多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张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贡麻花(油炸糕点),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12日
标签:
婴幼儿配方食品
食用农产品
方便食品
膨化食品
食品安全
速冻食品
冷冻饮品
淀粉制品
特殊膳食
蛋制品
调味品
豆制品
蜂产品
肉制品
乳制品
食用油
果制品
饼干
餐饮
茶叶
炒货
抽检
淀粉
罐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