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7期)
时间: 2024-08-21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72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72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72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福玛特食品超市销售的鱿鱼脖,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尚志市宝兴果菜批发广场双兴果菜批发部销售的茄子,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伊春区桃茂源生鲜超市销售的辣妹子辣椒,其中三唑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庆市大同区佳乐汇综合超市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伊春市汤旺县立鹏果菜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牡丹江龙江好日子丰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进口香蕉,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肇东市东家方兴红超市销售的尖椒,其中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绥化市北林区联谊粥铺提供并使用的餐碟,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绥化市北林区虎胖拉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黑龙江省玛杰艾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娃莉娅提拉米苏蛋糕,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省玛杰艾贝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二)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体育公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玖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蛋糕,其中纳他霉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和兴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绥芬河市俄麦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熊·蜂蜜蛋糕,其中柠檬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绥芬河市俄麦诺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四)黑龙江物优尔美超市有限公司绥化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绥化市春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酸味腌渍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牡丹江龙江好日子东旺商贸有限公司东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松城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松城酿造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牡丹江市松城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维持初检结论。
(二)佳木斯市桦川县客来乐生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桦川县新城镇绿然酱油厂生产的老式酿造酱油,其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氨基酸态氮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六、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讷河市佰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元良酒厂生产的小米酒,其中酒精度含量既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二)鸡西市鸡冠区大旭烧酒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冰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场笨烧高粱酒,其中酒精度含量既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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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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