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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期)

时间: 2024-10-21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豆制品、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6大类食品83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豆制品、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和特殊膳食食品等16大类食品83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淮安市淮安区钦工农贸市场朱春飞销售的山药,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光头松餐饮店使用的菜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徐州市铜山区欧特福购物中心销售的生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工业园区师惠爱苏味传统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杭州骏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24-03-19,规格型号:280克/盒),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京中商金润发龙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扬州市高邮市程锦包子铺使用的碗,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南通市如皋市福名欧购物中心销售的草鸡蛋,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甲氧苄啶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盐城市大丰区草堰快来购超市销售的标称炽能量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徐州博士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高钙奶(复合蛋白饮品)(生产日期/批号:2024-03-01,规格型号:250mL/盒),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镇江市润州区禄合门火锅店销售的牛蛙,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舒惠餐馆使用的菜盘,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春雷淡水鱼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徐州市云龙区芝小官餐饮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冉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汐佐庄园红葡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1,规格型号:375ml/瓶,8.0%vol),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常州市武进区嘉泽嘉伟超市销售的佳农高山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南京市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下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华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猪头肉(生产日期/批号:2024-01-21,规格型号:25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豫新街道城东农贸市场(董大友)蔬菜摊位销售的小青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盐城市东台市兴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非转基因纯压榨菜籽油(生产日期/批号:2024-01-26,规格型号:5L/瓶),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淮安市盱眙杨五水产门市销售的甲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扬州犇品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沂嘉仕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加蔗糖蛋糕(生产日期/批号:2024-05-1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蔗糖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十九、镇江市丹徒区新城王启凡超市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南通市如东鑫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品谷香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南通市万金亭酿酒厂生产的红高粱酒(生产日期/批号:2023-05-12,规格型号:2L/瓶,42%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李文云鲜肉店销售的猪肉,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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