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信息网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72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海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72号)中,涉及我省的产品有1批次,为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兆京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壹斤多二两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0.9%vol,比标准规定(37%—39%vol)的上限高出4.9%。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总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72号)中,涉及我省的产品有1批次,为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兆京三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壹斤多二两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0.9%vol,比标准规定(37%—39%vol)的上限高出4.9%。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2月19日启动核查处置,向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壹斤多二两酒不合格食品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调查。该企业购进此批次产品36瓶,共计36公斤,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停止购进、销售。经调查,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进货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许可证明文件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免于处罚。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