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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河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罐头18大类食品1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罐头18大类食品1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遂平爱家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驻马店市久久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用途雪花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1369μ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驻马店市祥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和雨臣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检出值分别为4.2mg/L和4.0mg/L,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mg/L。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驻马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614.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70614.xls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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