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5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调味品88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41批次,酒类26批次,乳制品19批次,蔬菜3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5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调味品88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41批次,酒类26批次,乳制品19批次,蔬菜3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5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调味品88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41批次,酒类26批次,乳制品19批次,蔬菜3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镇江春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镇江陈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3.87g/100mL,标准值4.50g/100mL~4.99g/100mL。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特意购商业(江苏)有限公司扬州邗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味美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美鲜特级酱油,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5000cfu/ml,标准值不高于30000cfu/ml。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无锡、镇江、扬州、泰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控制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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