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 第27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陕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罐头、糕点等5类9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罐头、糕点等5类9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酒类、方便食品、罐头、糕点等5类9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86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5批次、罐头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西安市碑林区琰俊食品店(赵琰俊)销售的标称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120克 /盒榛子巧克力华夫脆(糕点),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5CFU/g、15CFU/g、25CFU/g、20CFU/g、30CFU/g,标准值为n=5;c=2;m=10;M=100CFU/g。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 宝鸡市凤凰山泉饮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的18.9L/桶岩露饮用纯净水,耗氧量4.0mg/L,标准值为≤2.0mg/L。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 西安市长安区兴唐食品厂销售生产的30g/袋亲嘴片,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0cfu/g,标准值为≤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 2017年 9月 5日 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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