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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2017年第52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南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豆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4大类26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49批次,不合格19批次。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近期,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监督抽检豆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等4大类268批次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49批次,不合格19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19批次食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检验项目和检验机构为(详见附件1):
 
  (一)豆制品:湖南兆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兆哥腐乳(300克)和兆哥腐乳(500克±20克)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沅江市旺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腐乳(450克塑料坛)和腐乳(300克陶罐)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沅江市四季红五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季红五星腐乳(鲜辣味)(玻璃瓶)和四季红五星腐乳(鲜辣味)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武冈市长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串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酒类:益阳市神仙谷酒业生产的纯谷酒检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怀化市德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溪神窖(5年窖藏)(21%vol±1%vol)、五溪神窖(富硒酒5年)(21%vol±1%vol)和五溪原窖21°(21%vol±1%vol)均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三)餐饮食品:怀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南路与人民东路路口)销售的姜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糖蒜砣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蔡锷路店(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负二层)销售的洋姜、藠头和蒜头均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酸豆角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湘乡大润发量贩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湘乡市新湘中路23号都尚百货二期)销售的麻花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东玺门购物广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与马王堆路交汇东北角东玺门L1-L3裙楼1-3层)销售的脆笋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均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长沙、湘潭、邵阳、益阳、怀化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长沙、湘潭、邵阳、益阳、怀化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调查处理、产品控制、违法行为查处、原因排查及生产经营企业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合格餐饮食品249批次(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    豆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2.    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等食品类别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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