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6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59批次,涉及餐饮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饼干、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1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59批次,涉及餐饮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饼干、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1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59批次,涉及餐饮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饼干、方便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1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浦口区玉东湘菜馆在饿了么(网店)销售的盐水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南京市建邺区戎建香食品经营部在美团网(网店)销售的四分之一瘦型盐水鸭,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宿迁市泗阳苏合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苏宁易购(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百年苏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熟红花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南京市金酿酒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洋府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泸州琼液酒厂生产的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无锡市梁溪区日月村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六、镇江市句容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黄鱼(300-400),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苏州吴中商场销售的标称蓝渤湾海洋食品(大连)有限公司开发区海纳加工厂生产的红金钩海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苏州高新区金湖时代联华超市阳山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河北博通饼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早餐饼干(牛奶味),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九、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五爱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传统腐竹,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加佳料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淮安甜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湾风味米饼(蛋黄味),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建中水产摊销售的黑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二、常州市钟楼区凌家塘市场邹完秀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三、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刘彩霞蔬菜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四、盐城市盐都区兆泉农贸市场国江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五、无锡宜兴市张渚镇双生花电子商务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宜兴市红果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米八宝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十六、南通八佰伴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加坡豪氏(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市豪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算我虾龙虾薄片(飘香牛肉味)(膨化食品),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七、南通欧发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迁市乐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凤爪(泡椒味),脂肪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八、南通市港闸区文峰超市晴海盛和加盟店销售的标称福建闽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漳州京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良品青豌豆(香辣味),钠检出值高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120%。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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